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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从肩头绕过。
然后从背后横缠,裹住高耸的酥胸。再从腋下折了一弯,斜着从白滑的腰肢掠过,束在腰间。
绸尾低垂掩在她修长的小腿中央。那匹丝绸是纯白的颜色,上面绘一朵硕大的牡丹花,花枝金红交错,色彩艳丽夺目。
这样的丝绸只能用来做外衣,丝绸质感强,又是白色,若是身材略差一些,皮肤稍暗一些,都难以穿出那种华美的效果,而花苗的女族长却把这丝绸当成亵衣,直接拿来贴身穿着。
她身材出众,雪白的肌肤与丝绸华丽的光泽交相辉映,未经裁剪的绸缎随便往身上一披,就仿佛是给她量身定制的一样精美绝伦,衬着她雕塑一样艳丽的五官,更显得体态丰秾合度,雪肤花貌艳光四射。
程宗扬羡慕地悄声道:“武二,原来你拿了我的丝绸,是讨好族长来了,看不出你这家伙傻大黑粗的,竟然还有这种手段。好艳福啊,武二。”武二郎得意洋洋地说道:“你以为呢。”
接着又虎起脸“给个银铢!不给就抢了啊。”“我就不明白了,这鬼地方有钱也花不出去,你要银铢干嘛?”说着程宗扬目光一闪,看到苏荔胸侧嵌着一枚亮晶晶的物体。那丝绸一角液在她胸口,两团饱满而充满弹性的乳峰高高耸起,露出胸部白嫩的乳肉。
上次给武二郎的那枚银铢,这时就嵌在她胸侧丝绸交叠的地方。银铢中间打了个圆孔,被作成一枚钮扣,防止丝绸光滑的表面从胸前滑脱。“哦!原来”程宗扬竖起手指,一瞬间恍然大悟。
武二郎一把捂住程宗扬的嘴,飞快地朝四周看了一眼,压低声音说道:“别说!”武二这厮看起来生猛,心思可够活的。
看到花苗人对丝绸的喜爱,这厮就动了心,从程宗扬手里敲了匹上好的丝绸来讨好苏荔。苏荔果然爱不释手,地处荒郊,无处裁剪,她直接拿整匹丝绸做了衣物,大大方方就穿了出来。
丝绸本身柔软光滑,既没有系带又没有扣眼,根本无法固定。武二好人做到底,把自己唯二枚银铢拿出来,送给苏荔作钮扣,但银铢只有一枚,这会儿只系了丝绸上面一角,下面还没有系。
也就是说,苏荔丝绸下面的身子都是光着的。这也难怪,对于生长在南荒的蛮夷来说,多半还没有内裤的概念。程宗扬忍笑摸出一枚银铢,低声道:“武二,这扣子不会是你帮她系的吧?手可够巧的。”
武二郎一把抢过银铢,手一挥,把程宗扬扔了出去,好在程宗扬现在身手比当初来的时候敏捷了许多,落地晃了两步,总算没有当场出丑。
抢到银铢,武二郎立刻摇头摆尾地跑过去找苏荔。苏荔笑着接过银铢,两人一同走进树丛。再出现时,苏荔下身的丝绸已经折成裙状,绸尾从裙内液起。那枚银铢缀在她腰侧,上面打了孔,用细皮绳穿着。
程宗扬远远朝武二郎竖起拇指,又比了个不怀好意的手势。武二郎扬起脸,只当没看到。接下来一连几天,众人都在朱老头带领下跋山涉水,这一路都是没有人迹的荒野,即使云苍峰这样的老江湖也没走过。
除了前几天那个挂着四凶煞的村子,再没有遇到半个生人,随着往南荒腹地的深入,身边的景物也不住变化。
连绵的山脉阻挡了潮暖气流的进入,蕨叶丛生的雨林渐渐被裸露的红土所代替,土地的贫瘠使植被渐渐稀少,不多的灌木也越来越矮,这里每一寸土地都仿佛从来没有人行走过,充满了洪荒气息。
商队行走在寂寥的荒野中,身后只有一串零乱的脚印,仿佛他们是这片天地间唯一的行人。朱老头拉了两天才止住,整个人像是丢了半条命。整天有气无力地趴在驴背上,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
不过一到吃饭的时候就精神抖擞。
“人是铁,饭是钢!”朱老头振振有辞地说:“我老人家活这么大岁数,靠的就是胃口好!甭管什么病,只要放开吃,都能降得住!小程子,这可是我老人家的不传秘方,你可记住了,千万别告诉旁人。”
“你就放一万个心吧。我丢不起那脸。”程宗扬没好气地说道:“朱老头,这都是第五天了。
咱们这会儿在什么鬼地方?我可打听过了,白夷族那地方山清水秀,这荒山野岭的,连耗子都没有,你不是领错路了吧?”
“你听谁说的?”朱老头嗤之以鼻“白夷那地儿就是个大水池子,挨着个破山,什么山清水秀?那不扯的吗?”程宗扬没打算跟他争辩“问题是咱们离白夷族还有多远?你没见云执事那么稳重的人,这两天都有些着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