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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米尔不解的凝睇她。
雪侬仰起眸子迎视他的目光。“当你跟我独处的时候,毫无疑问,你是最最亲切温和的标准绅士,可是”她没再说下去,相信他也应该明白她的意思。
埃米尔垂下视线,沉默片刻。
“我怕吓跑你。”
说得也对,那一回如果不是他及时撤下冷峻的气势,换上温和的面貌,她八成会吓得再也不敢来了,说不定还会连夜搬离古堡;之后,若非他继续保持亲切随和的绅士风度,就算来了,她也会尽量痹篇他,因为她最讨厌“傲慢”的有钱人。
认识她的人都知道,杜奥布罗杰家虽富有,但她的作风向来是最平民化的,交朋友只交那种以诚心对待彼此的人,从不考虑家世财富,除了订制这批泡泡袖的复古女装之外,她所有衣物用品都是杜奥爸爸、妈妈主动买给她的,不然她的东西都会用到已经连修补的价值都没有才丢掉。
她从不认为财富是一件值得骄傲炫耀的事。
不过“你是说,我对你最初的印象才是对的?”她觉得不像啊!
埃米尔又静默了好半晌,突然问:“你还想跳舞吗?”
“呃?”漠不相干的问题,听得雪侬脑筋有点转不过来。“不想,我只是来看看路易国王长什么样子的,根本没想过要跳舞。”
“那我们先回去吧!”
虽然他们回到宅邸时仍然相当早,不过刚过午夜而已,但不能参加宫廷舞会的人没事干,都早早就去睡了,除了尽责的老管家还在等门。
“先生还需要什么吗?”
“你累了吗?”埃米尔问雪侬,后者摇摇头,他便吩咐老管家“帮我们准备一些点心和红茶,然后你就可以去睡了。”再转注雪侬。“你先去更衣,待会儿在书房见。”
半个钟头后,雪侬来到一楼的书房,见埃米尔端著一杯酒在书桌后沉思。
“你有什么事想告诉我吗?”
见她出现,埃米尔马上起身以示礼貌,待她落坐后,他又亲自替她倒红茶,并把点心盘子挪到她面前,再回到他自己的座位坐下,又端起酒杯浅酌,默然沉思。
好一会儿时间,书房里没有丁点声音。
“我有两个叔叔,”他突然开口了。“明天你就可以见到索瓦三叔,他是个非常忠厚老实的人,因此我可以放心的把公司交给他;但弗朗二叔,他是个典型的浪荡子,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总以为只要有我父亲无限制供应他金钱,为何他要工作?于是每天吃喝玩乐,缺钱就跟我父亲伸手”
凝望着玻璃杯中暗红的液体,他继续往下述说。
“起初父亲一直忍耐,直至弗朗叔叔学会赌博,债主开始到我家来讨债,父亲不得不缩减他的津贴以示警告,但弗朗叔叔依然故我,于是父亲只好一再缩减他的津贴,一再劝诫他,终于有一天,我父亲警告他,倘若他再不戒赌,父亲会把他赶出门,再也不管他的死活了”
他顿了一下。“两天后,我父亲因为落马意外摔断脖子去世!”
雪侬呆了呆。“咦?”这么巧?
“父亲去世前,我一直在伦敦念书,后来又到巴黎继承舅舅的财产与公司,直到父亲去世后,我才回到夜丘继承康帝酒园,学习种植葡萄与酿酒的知识,而弗朗叔叔也很殷勤的提供他的协助,又主动提议说他可以暂时替我处理帐务方面的问题,好让我专心学习,因为他是我叔叔,我相信他”
听到这里,没来由的,雪侬突然觉得背脊有点发凉,赶紧端起杯子来喝下好几口热红茶,却依然驱不走胸口隐隐的心寒。
“之后,伊德他父亲好几次私底下警告我弗朗叔叔不可信,并告诉我父亲去世前正在犹豫是否要赶走弗朗叔叔,考虑再三后,我决定收回帐簿。记得当时已经相当晚了,叔叔刚从外面回来,由于他时常不在家,所以我决定马上去找他收回帐簿,不意却恰好被我听见他在对婶婶炫耀”
叙述突然中断,埃米尔仰杯一口饮尽杯中的酒,粗鲁的横臂抹去唇边的酒渍,又深呼吸好几下,仿佛在压抑什么。
“他对婶婶炫耀说,害死我父亲是他这辈子做过最聪明的事”
果然!
雪侬心头顿时凉到谷底,双手捧著热腾腾的红茶,却温暖不了她的心。
“接著他又说,如我这般温和好说话的人,他随便哄哄就可以吃定我了,过两年他会再安排另一次意外,由于我尚未娶妻生子,届时我的财产将会由弗朗叔叔的长子继承,这就是他的计画”
“上帝!”雪侬惊恐地呻吟。
“就在那一刻,我才霍然恍悟是我的温和脾气害死了我父亲,若非叔叔认为我很容易控制,他不会害死我父亲,同时我也了解到只要我是个富有的人,我就没资格做我自己,我必须是个人家不敢轻易招惹的人”
以他的境况来说,的确是,看看伊莲娜和子爵夫人就知道了,也难怪起初几次见到她时,他会认定她是心怀不轨来诱惑他的。
在某些状况下,拥有财富反而不是好事。
“所以你才会迫使自己成为一个令人忌惮的人,”雪侬低语。“其实你的本性温和又亲切,是个好说话的好好先生。”说穿了,他只是在保护自己。
埃米尔面颊抽搐一下,又倒出满满一大杯酒猛然一口喝下,绷著下颚没说话。
“但是,埃米尔,”雪侬温柔的低喃。“你父亲的死不能怪你呀!”
“为什么不?”埃米尔愤怒的反驳。“如果当时的我跟现在一样,你以为弗朗叔叔还会害死我父亲吗?”
呃,这个嘛,说得也没错啦,如果当时他也像现在这样严峻冷漠、难以控制,害死他父亲也没用,搞不好还会马上受到他的怀疑、调查,届时就算他叔叔想再安排意外害死他,也要担心人家会再次怀疑到自己身上来,果真如此,恐怕连半毛钱都享受不到,他叔叔就会被送上死刑台了。
“现在你叔叔呢?坐牢?”
“我没有证据证明他是凶手,所以给了他一笔钱叫他离开,再也不许出现在我面前,否则我会亲手杀死他!”
害死人竟然连坐牢也不用!
雪侬不禁恨恨地无声骂了一句粗话,再无措地凝住埃米尔因为懊悔和自责而显得有点扭曲的表情,明明知道错不在他身上,她却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应该如何说服他,更无法抹平他的痛苦。
他已经钻进牛角尖里爬不出来了,她知道。
但就算明知如此,她也无能为力,毕竟她才十九岁,也不是多成熟的人,更没有经历过那种事,不了解那种痛苦的心理,说出来的话多半是不著边际的。
她只知道藉酒消愁不是个好主意,最后只会变成不可理喻的酒鬼,想叫他别喝了,又知道他一定听不进去,眼见他不断斟满酒杯,灌下一杯杯苦酒,徒劳的想浇熄满腔怒火针对他自己的怒火,不知为何,他这种无肋的举止竟使她感到一种奇妙的,不寻常的,又闷郁又亢奋的情愫逐渐在心中扩展开来。
这种感觉她从没有过,很陌生,还带著一丝焦躁感,心里似乎急著想做什么,却又不知道究竟要做什么,因为如此,又多惹来一份愤怒,使她差点跳起来揪住埃米尔摇到他清醒为止。
但她没有。
她只是惊愕的,不可思议的瞪圆了眼,因为,就在这一瞬间,她突然醒悟自己终于对埃米尔动心了。
说实话,埃米尔确实是个条件超优的男人,也积极表现出追求她的态度,然而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也有半年多了,她却从不曾为他动过心,喜欢,有,就像喜欢朋友那样;但动心,完全没有,因为以她对他的认识,他跟其他男人并没有什么不同,一般而已。
直至此刻,她才发现他是不同的,他不是傲慢的富家子弟,也不是没经历过痛苦挫折的肤浅男人,所以他才会显得比费艾成熟,明明只有二十八岁,看上去却有三十八岁的老成。
只有痛苦才会逼使男人以最快的速度成长、成熟。
不是特别的男人,条件再好也看不进她眼里,而他正是一个特别的男人,一个明明没有做错任何事,却充满自责的、痛苦的,连想做他自己都由不得他的男人。
唯有痛苦的男人才会使女人心疼、怜爱。
她不喜欢懦弱的男人,但他并不是懦弱,只是不知道该如何让自己从那份痛苦愤怒的自责中解脱出来而已。
痛苦自责逼使他成长,但痛苦自责也困住了他。
见他如同困兽般在自己设下的牢笼内绝望的挣扎,这不是他严酷冷峻的他,也不是他温和亲切的他,这是另一个茫然无助的他,三者融合成一个特别的他,一个既强韧又无助的男人,这使她心动了。
然而,心动了又如何?
他们分处于两个世纪,根本没有机会在一起,更何况,在未来的某一天,另一个女人才是他会倾心的对象,他爱的将是那个女人而不是她,现在他只是一时迷上她而已。
心动了又如何?
自找苦吃而已!
想到这,她不禁苦笑一下,旋即悄悄起身,悄悄离去,想回房去想想她是不是应该马上离开比较好?
谁知她的手才刚握上门把,一条有力的手臂即横过来压在门板上,浓浓的酒气自她头顶上扑下来,她咽了口唾沫,忐忑的抬起眸子对上一双红通通的眼,那深沉而抑郁的眼神仿彿有魔力般瞬间便攫住了她的心神,使她再也无法动弹,也无法做任何思考
然后,他另一只手圈住了她的颈背,大拇指以惊人的温柔摩挲她的喉头,直至她喘不过气来,大拇指才移到她的下巴迫使她仰高脸
而雪侬脑海里却依然一片空白,只能眼睁睁看着他的脸缓缓俯下来,双唇以足以令钢铁融化的柔情在她的嘴上移动,再徐徐分开她的唇,在他的舌头悄悄潜入她温暖的口中时,猝然一股兴奋刺穿她,她低低呻吟一声,情不自禁迎向他的侵入,迫不及待地回应他的温柔
因为她的反应,他的双臂猛然圈住她,于是,他们的身体密合了,紧紧的,没有一丝缝隙,不一会儿,他的吻逐渐加深,开始变得有侵略性,同时,他的手掌也覆上她饱满的胸脯,蓦而又是一阵热力窜流她全身,她又不由自主的呻吟著将自己送入他手中
她的举动显然鼓励了他,拥著她的手臂骤然收紧,他的亲吻愈加猛烈,他的爱抚仿佛狂风扫落叶般肆无忌惮
突然,他猛地推开她,踉跄后退一步,粗重的喘息声在书房里回荡。
而她却仍是一脑子麻糬,直到她看见他眼中赤裸裸的欲望,一种纯粹野性的、狂暴的、饥渴的欲望,她才悚然回过神来。
“现在,用最快的速度离开我,”他以极力压抑的语气说,声音十分沙哑而粗嗄,双拳因过度用力紧握而显得有些颤抖。“在我还控制得住自己之前,回你的房间去!”声落,他又退开两步背过身去。
毫不犹豫地,雪侬以最快的速度打开门冲出去,奔上楼梯跑回房里。
对,她必须离开他,离开这个世纪,以最快的速度,免得愈陷愈深和他牵扯不清。
没有希望的未来,她不想再走下去了。
然而,翌日早晨,当雪侬下楼准备向埃米尔提出要尽快离开的决定时,一对上他那双格外柔和又亲密的眼神,即刻明白他已经察觉到她对他的心动由昨晚那个热情得几乎令他失去自制力的亲吻,才会出现那种眼神,结果她不但什么也说不出口,还不由自主地涨红了脸。
埃米尔莞尔,很体贴的装作没注意到。
“用早餐吗?”
“呃,呃,是。”
“那么,一起去吧!”
“呃,呃,好。”
于是,被动的,她被领向餐室,该说的话,一句也说不出来,很显然的,虽然她的理智很清楚尽快离开才是正确的,但她的情感却一点也不想离开。
前锋战还没开打,理智就认输了。
“其其他人呢?”她极力想找回镇定。
“在巴黎,没有人会在早上十一点以前起床,那不合潮流。”
起床时间还要合乎潮流?
呿,自己散漫还要找借口!
“那你呢?你又算什么?”
“我有工作。”
“在巴黎,辛勤工作合乎潮流吗?”
“一点也不。”
“换句话说,你是个落伍的人?”
“也许是吧。热巧克力?”
“是,谢谢。”
明明仆人就在后面等著伺候他们,他却很体贴的亲自为她倒热巧克力,亲手为她在面包上涂抹果酱再递给她,又把乳酪的盘子挪到她面前,她不禁叹了口气,再耸耸肩。
避他的,堕落吧!
只要她先做好心理准备,这是一段不会有结果的感情,在十九世纪谈一场恋爱再回去又有何不可?
初恋总是没有结果的,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