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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痴情的女孩

    天下竟有如此痴情的女孩!那句话的确是我说的,但那是我跟同宿舍的几个家伙喝醉了酒之后无聊的狂言。

    和所有经典式的少年爱情相同,这也是一个才子佳人、风花雪月的故事。

    大学时代,是我一生中最得意的时光。我不但是学校里的通讯社社长、光彩四射的“诗人”大家公认的“校园第一号才子”而更令我自豪的是我的歌喉,一唱就令无数“窈窕淑女”倾倒心醉。

    大二下学期,在一次校园文艺晚会即将结束的时候,我登台献上了一曲我最拿手的好戏——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当我用沙哑的声音唱到“我早已为你种下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到凋谢人已憔悴”时,台下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许多鲜花都抛在了舞台上。晚会随着我的歌声推向了高潮。

    第二天中午,我吃完饭后正躺在宿舍里休息,忽听宿舍门外有个女孩的声音问:“张正直在吗?”我起身一看,大吃一惊,这不是我们学校里的校花霞吗?霞是南方某市委书记的千金,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很有才华,是那种让人过目不忘的女孩。她和我同系同专业,但高我一年级。对霞的来访,我有点不知所措。她变戏法似地从身后拿出一束玫瑰花,笑盈盈地送到我手里说:“恭喜你,你的歌声太美了,有机会能否为我单独唱一曲?”说完便告辞了。直到霞走了很长时间,同舍的几个家伙还呆呆地站在那儿,羡慕得直流口水。

    在学校里,一个女孩子向一个男生送玫瑰,那就不言而喻了。

    望着窗台上那束扎手的玫瑰,我既兴奋,又踌躇。兴奋的是我终于征服了校园里的“第一美人”;踌躇的是我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学生干部,为此我曾多次跟同舍的几个哥们吹牛:“横眉冷对秋波,俯首甘为光棍。”50年不变,100年不动摇。如果贸然答应了霞,那等于授人以“英雄难过美人关”的口实。想到此,我的心一横。

    从此,霞经常到我们宿舍玩。有时,她请我们同舍的几个铁哥们吃她姨妈从法国带来的巧克力;有时,请我们看电影。对于霞的邀请,我总是心不在焉地应付着。有时候,真想告诉她:我不打算谈恋爱,劝她别费心思;但又一想,她又没正式向我表白,这样做,岂不是让人家笑你自作多情?但我总感到这样的日子不会长久。于是,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几个哥们,让他们帮我拿个主意,好拒绝她。

    几个家伙经过一番周密的策划,很快帮我想出了一个很浪漫但又很恶作剧的点子。

    没过多久,霞单独约我到公园去玩。那一天,霞打扮得特别漂亮,专门穿上了她姨妈从国外给她捎来的一套高级套装。在公园里,霞说了许多一语双关暗示我的话,但我总装作不懂。最后,霞急了,红着脸问我:“我爱、爱你,你能陪我走完这漫长的一生吗?”我摇了摇头回答:“不能。”霞的眼睛里霎时蓄满了泪,她将头仰起,不让泪水流下来,继续问我:“为什么?难道我哪里配不上你?”我一时慌了,竟稀里糊涂地把那几个“狐朋”预先为我编好的借口讲了出来:“你读过天方夜潭中渔夫的故事吗?——其实,刚进这所学校的时候,我是特别喜欢你的,尽管你高我一年级,可还是希望能得到你的爱情。但第一个学期过去了,你的目光却没有落到我的身上。第二个学期开始的时候,仍没有得到你的半点青睐。第三个学期来到的时候,我又发誓:如果在这个学期里,你能向我求爱,我一定毫不犹豫地答应你,并在你生日那天送你999朵玫瑰。可遗憾的是第三个学期结束了,仍没有得到你的半点消息。于是,我生气了。当这个学期到来的时候,我发誓:在这个学期里,不管谁我都拒”不等我说完,霞狠狠地瞥了我一眼问:“你为什么拿少女的纯情当游戏?”我一时语塞。霞捂着脸跑了。

    霞追我吃了闭门羹的消息很快传播了出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霞再也没到我们宿舍。我偶然一次在校园的小径上遇到了她,她忧郁地看了我一眼,便默默地走开了。从那以后,很少见到霞的影子。间或听朋友说,霞自从追我失败后,情绪低落,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已有两门主课考试不及格。听到这个消息,我虽然为霞难过了一阵子,但很快又被紧张的学习生活湮没了。

    转眼到大四,霞的同班同学都毕业了,霞因两门课补考不及格被作为留级生插进了我们班。老师和昔日的同学都为她惋惜,她那当市委书记的父亲来看过她后,也表示深深的失望。许多同学因为她是留级生都看不起她,背地里嘲笑她在上“大五”霞由校园里的“白天鹅”变成了一只“丑小鸭”就在霞最落魄的日子,我却达到了我学生时代权力的最高峰,当上了梦寐以求的学生会主席。昔日光彩夺目的我更风光了。这时候,我也更加注意自己的形象,爱情之于我就越来越遥远了。

    那段时间,霞变得很少说话。但每当我走进教室的时候,用眼睛的余光看到霞还在偷偷地注视着我。第六感觉告诉我,霞不会就此放弃。

    一个周末的下午,刚刚考完试,我独自一人来到校外的田野上散步。忽听有个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喊我。我回头一看,是霞正向我这边走来。她穿着一件灰色的上衣,那忧郁的眼睛极像一朵枯萎了的玫瑰。她走近我,眼泪汪汪地注视着我说:“我听你的朋友说,如果哪个女孩能向你跪着求爱,你就答应她,这是真的吗?”话未说完,便缓缓地跪下了。我心之苍穹坍塌了。天下竟有如此痴情的女孩!那句话的确是我说的,但那是我跟同宿舍的几个家伙喝醉了酒之后无聊的狂言。我的心一热,泪水差一点流了下来。我连忙将她扶起,动情地对她说:“谢谢你,你是个好女孩。——但惟有爱情不能勉强呀!”其实,说完这些话后,我又可怜自己。为了那点可怜的“芝麻官”和虚名,我竟拿自己的青春和一个女孩的真情做赌注。

    日子过得很快,眨眼间快毕业了。由于天天忙于毕业实习和跑分配,再也没和霞接触过,原先想和她再谈谈的心愿也就搁下了。只从朋友口里得知:霞那两门功课都顺利地通过了。为此,我由衷地替她高兴,心里也减轻了一种负罪感。

    临近毕业的前几天,昔日的几个好友为我在校园举行最后的一个生日晚会,地点在学校附近一家比较高档的ktv包厢里。那天晚上,当我和朋友们在服务小姐的引导下推开包厢房门的时候,我震撼了。只见餐桌上面有一个心形的、巨大的生日蛋糕,上面层层插满了鲜艳的玫瑰花。我敢肯定,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一个玫瑰蛋糕!蛋糕上面有一封信,我一看笔迹,便知是霞写的。

    张正直同学:

    你好!当你迈进这间包厢的时候,我已踏上了南去的列车。这是我用姨妈送我做嫁娘的钱为你特订的一个生日蛋糕,上面插满了你最喜欢的玫瑰花。

    正直同学,你知道吗,为了能跟你在一起,我以故意将两门功课考砸作代价,当了一名处处遭人白眼的留级生。只奢望再有一年的机会接近你,幻想成为你的新娘。但我还是失败了虽然为此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我决不后悔,因为我今生今世毕竟曾刻骨铭心地爱过一个人。

    真想再听一次你的歌声,可惜没有机会了

    信未读完,我忽然感到揪心一样的疼痛,泪水禁不住地流了下来。在场的朋友也全都掉泪了。

    我轻轻地将生日蛋糕上的玫瑰摘下来,一朵、两朵、三朵、四朵、五朵

    那是999朵玫瑰呀!

    粉红色的连衣裙(1)

    夜,很美,心,很沉重。分别——对热恋之中的他俩来说,无疑是个严峻的现实!

    我不懂谈恋爱是啥滋味,更不知分手是什么感受,因为自我涉世以来,还不曾“love”过任何女孩。但表哥阿军的那段离奇的“恋爱史”使我领悟到:恋爱一定很甜很美,分手必定又苦又涩。

    表哥阿军是师范大专班的高才生,在校颇有影响。不仅如此,他的笛子吹得令人叫绝,悠悠笛声,从高墙里飘落下来,常令人驻足良久而不挪寸步。尤值一提的还是他那支“笔”摆弄起方块字来,就可谓如醉如痴,神采飞扬了。曾有多篇散文、诗歌频频见报。好不威风!但表哥不肯闲聊“惜话如金”毕竟是山沟沟里的土著,憨了一点,黑了一点。而学校那些靓姐妹大多跟在“款哥”后,无事是很少搭理这“平民打扮”的“憨哥哥”为此,表哥自卑不已,好几次把身上几个“豆腐渣”的毛票,撕得稀巴烂,然后就蓬头垢面,抓起笔拼命地写,拿着笛儿猛吹,把自己融进了艺术之中因为这样,在班上又得“艺术家”之虚名,倒让他风光了几番。

    正当表哥醉心写作,忘乎所以时,却遇到了“红颜知己”——娟。娟是阿军班上又一支“笔”同时,还是有名的“四朵金花”之一。不仅貌美,而且性格特温柔,只是沉默寡言,颇有“多愁善感”的大家闺秀之雅质。后来,阿军曾不止一次向我炫耀说娟酷似“林妹妹”其实,阿军与娟好上,却是他们相同的爱好文学创作“牵”的“红线”!一次,娟写了首霸王别姬的散文诗,找阿军给她修改。不想阿军却大为惊讶,认为其诗不仅情感真挚,且富有鲜明的时代气息。随即作了一首霸王别姬之二转赠于娟,娟看罢,煞是感动。连叹阿军难得有如此细腻的感情,称他是“真诚脱俗而不悲不哀”的知音人!后来,市报上同时刊发了两个的霸王别姬。从此,班上常以“西楚霸王”“虞姬”戏称他俩!的确,自此二人交往甚深了,感情自然也培养出来。

    阿军与娟好上后,整个像变了个人,以前常蓬头散发,不修边幅。现在却理了个“郑伊健”式的发型,穿一套蓝牛仔,嘿!“帅呆”了!一次,我打趣问他,为什么变得这般形象?他神秘一笑,说:“这个你就不懂了,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说真的,娟也变开朗了许多,几次“登台献艺”一曲曲流行歌响彻四壁,好不欢畅哟!热恋之中的二人,脸上常免不了甜甜的笑,平时二人形影不离,总见二人在图书馆看同一本书,在餐厅吃饭,也坐同一桌,有时甚至干脆只用一套餐具,而二人联名发表文章也是常事了

    至此,我也不得不承认阿军那句“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

    一次,表哥愁眉苦脸向我借钱。我一问才得知是娟过几天生日,表哥要为她买礼物,钱却不够。我当然全力支持,把“压箱底”的一百元借给了他。数日后,只见娟穿上了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格外引人注目,使娟增色不少。阿军当然是喜上眉梢,还暗自庆幸自己有眼光。原来他见娟写的那首粉红色的回忆中有那么两句“粉红的回忆留下赤诚火热的痕迹”就决定给她买了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作为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对此,娟很是感动,就因为那首诗:就因为阿军懂她的心

    一首诗,一件裙紧紧将阿军和娟连在一起,心心相印,息息相通。风雨同舟度过了整整两年大专生活,令人羡慕不已,称赞不已!转眼间,到了毕业分配的期末。离别前的那天夜晚,他俩在校园里走了整整二十五圈。夜,很美,心,很沉重。分别——对热恋之中的他俩来说,无疑是个严峻的现实!最后,阿军深情拉着娟的手,不再含蓄地说:“娟,虽然时间、空间隔开了我们,但隔不了你我的心!爱你到天荒地老永不变!”多么感人的豪言壮语呀!脆弱的娟听后,不禁“嗡嗡”扑到阿军怀里哭了好久!那一夜,她好伤感,她好感动!

    后来,娟回到了市里工作,表哥却留在乡村小学任教。两个人无尽的思绪就凭着纸片飞来飞去。几个月下来,阿军破损的衣箱里塞满了娟情意绵绵的信。几次我问表哥怎么不去市里找娟,他却若无其事的说:“这个你就不懂了,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呢!”我信他,觉得这话有道理。

    到了放暑假时,阿军决定去娟家里找她了。临行时,又特意打扮了一番。当车到站时,他一眼就认出了她——她还是穿着那件粉红色的连衣裙。久别重逢,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只有欣喜,只有快乐罢了!

    到了娟的家,表哥看到了她家富丽堂皇的家具,各种家电时,心头不免有几分寒酸味,因为表哥家毕竟是贫困之至呀,就连木板凳也没得几个,惟一有的家电也只是个十四寸的黑白电视机呀!这时,阿军表哥似乎看到了在他和娟中间隔了一层膜

    见过娟的双亲及哥哥,他们似乎很满意,招待也颇热情!只是在阿军返乡临走时,娟的父亲对他说:“若你能调到市里工作,那么你们的事也就成了,否则”言下之意,表哥是明白的。顿时,他的心冰凉冰凉的,没回一句话。因为要调到市里来,谈何容易呀!一没钱,二没权,比登天还难!

    怀着忐忑不安的焦虑,阿军坐上回乡的汽车,车窗外,那粉红色的身影,已越来越模糊了

    此后的日子里,不知怎的,从娟那儿来的信也少了,直至后来一段时间里没有了信。终于有一天,从市里寄来了一个包裹。当表哥迫不急待的撕开包裹时,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抖露了出来,还有那首诗粉红色的回忆“粉红色的回忆留下赤诚的痕迹”

    表哥哭了,平生第一次哭了。然后,小心翼翼地叠好裙子,把它深深压进了箱底

    前几天,我见了表哥一次,他还是两年前那样不修边幅,胡须拉茬,蓬头散发,只是一心扑在写作上,也是以前那么沉默少言了!

    我想我现在明白了表哥那句“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真的,我懂了!

    粉红色的连衣裙(2)

    夜,很美,心,很沉重。分别——对热恋之中的他俩来说,无疑是个严峻的现实!

    我不懂谈恋爱是啥滋味,更不知分手是什么感受,因为自我涉世以来,还不曾“love”过任何女孩。但表哥阿军的那段离奇的“恋爱史”使我领悟到:恋爱一定很甜很美,分手必定又苦又涩。

    表哥阿军是师范大专班的高才生,在校颇有影响。不仅如此,他的笛子吹得令人叫绝,悠悠笛声,从高墙里飘落下来,常令人驻足良久而不挪寸步。尤值一提的还是他那支“笔”摆弄起方块字来,就可谓如醉如痴,神采飞扬了。曾有多篇散文、诗歌频频见报。好不威风!但表哥不肯闲聊“惜话如金”毕竟是山沟沟里的土著,憨了一点,黑了一点。而学校那些靓姐妹大多跟在“款哥”后,无事是很少搭理这“平民打扮”的“憨哥哥”为此,表哥自卑不已,好几次把身上几个“豆腐渣”的毛票,撕得稀巴烂,然后就蓬头垢面,抓起笔拼命地写,拿着笛儿猛吹,把自己融进了艺术之中因为这样,在班上又得“艺术家”之虚名,倒让他风光了几番。

    正当表哥醉心写作,忘乎所以时,却遇到了“红颜知己”——娟。娟是阿军班上又一支“笔”同时,还是有名的“四朵金花”之一。不仅貌美,而且性格特温柔,只是沉默寡言,颇有“多愁善感”的大家闺秀之雅质。后来,阿军曾不止一次向我炫耀说娟酷似“林妹妹”其实,阿军与娟好上,却是他们相同的爱好文学创作“牵”的“红线”!一次,娟写了首霸王别姬的散文诗,找阿军给她修改。不想阿军却大为惊讶,认为其诗不仅情感真挚,且富有鲜明的时代气息。随即作了一首霸王别姬之二转赠于娟,娟看罢,煞是感动。连叹阿军难得有如此细腻的感情,称他是“真诚脱俗而不悲不哀”的知音人!后来,市报上同时刊发了两个的霸王别姬。从此,班上常以“西楚霸王”“虞姬”戏称他俩!的确,自此二人交往甚深了,感情自然也培养出来。

    阿军与娟好上后,整个像变了个人,以前常蓬头散发,不修边幅。现在却理了个“郑伊健”式的发型,穿一套蓝牛仔,嘿!“帅呆”了!一次,我打趣问他,为什么变得这般形象?他神秘一笑,说:“这个你就不懂了,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说真的,娟也变开朗了许多,几次“登台献艺”一曲曲流行歌响彻四壁,好不欢畅哟!热恋之中的二人,脸上常免不了甜甜的笑,平时二人形影不离,总见二人在图书馆看同一本书,在餐厅吃饭,也坐同一桌,有时甚至干脆只用一套餐具,而二人联名发表文章也是常事了

    至此,我也不得不承认阿军那句“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

    一次,表哥愁眉苦脸向我借钱。我一问才得知是娟过几天生日,表哥要为她买礼物,钱却不够。我当然全力支持,把“压箱底”的一百元借给了他。数日后,只见娟穿上了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格外引人注目,使娟增色不少。阿军当然是喜上眉梢,还暗自庆幸自己有眼光。原来他见娟写的那首粉红色的回忆中有那么两句“粉红的回忆留下赤诚火热的痕迹”就决定给她买了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作为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对此,娟很是感动,就因为那首诗:就因为阿军懂她的心

    一首诗,一件裙紧紧将阿军和娟连在一起,心心相印,息息相通。风雨同舟度过了整整两年大专生活,令人羡慕不已,称赞不已!转眼间,到了毕业分配的期末。离别前的那天夜晚,他俩在校园里走了整整二十五圈。夜,很美,心,很沉重。分别——对热恋之中的他俩来说,无疑是个严峻的现实!最后,阿军深情拉着娟的手,不再含蓄地说:“娟,虽然时间、空间隔开了我们,但隔不了你我的心!爱你到天荒地老永不变!”多么感人的豪言壮语呀!脆弱的娟听后,不禁“嗡嗡”扑到阿军怀里哭了好久!那一夜,她好伤感,她好感动!

    后来,娟回到了市里工作,表哥却留在乡村小学任教。两个人无尽的思绪就凭着纸片飞来飞去。几个月下来,阿军破损的衣箱里塞满了娟情意绵绵的信。几次我问表哥怎么不去市里找娟,他却若无其事的说:“这个你就不懂了,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呢!”我信他,觉得这话有道理。

    到了放暑假时,阿军决定去娟家里找她了。临行时,又特意打扮了一番。当车到站时,他一眼就认出了她——她还是穿着那件粉红色的连衣裙。久别重逢,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只有欣喜,只有快乐罢了!

    到了娟的家,表哥看到了她家富丽堂皇的家具,各种家电时,心头不免有几分寒酸味,因为表哥家毕竟是贫困之至呀,就连木板凳也没得几个,惟一有的家电也只是个十四寸的黑白电视机呀!这时,阿军表哥似乎看到了在他和娟中间隔了一层膜

    见过娟的双亲及哥哥,他们似乎很满意,招待也颇热情!只是在阿军返乡临走时,娟的父亲对他说:“若你能调到市里工作,那么你们的事也就成了,否则”言下之意,表哥是明白的。顿时,他的心冰凉冰凉的,没回一句话。因为要调到市里来,谈何容易呀!一没钱,二没权,比登天还难!

    怀着忐忑不安的焦虑,阿军坐上回乡的汽车,车窗外,那粉红色的身影,已越来越模糊了

    此后的日子里,不知怎的,从娟那儿来的信也少了,直至后来一段时间里没有了信。终于有一天,从市里寄来了一个包裹。当表哥迫不急待的撕开包裹时,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抖露了出来,还有那首诗粉红色的回忆“粉红色的回忆留下赤诚的痕迹”

    表哥哭了,平生第一次哭了。然后,小心翼翼地叠好裙子,把它深深压进了箱底

    前几天,我见了表哥一次,他还是两年前那样不修边幅,胡须拉茬,蓬头散发,只是一心扑在写作上,也是以前那么沉默少言了!

    我想我现在明白了表哥那句“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真的,我懂了!

    等待艳阳天

    船开动了,我在沙滩上狂奔着,嘴里喊着爸爸喊着小海。海浪淹没了我的哭声,浪花隔离了爸爸和小海的身影。

    我的童年是蜜做的,那时有我善良慈爱的爸爸为我撑天,我是天下最快乐的小公主。自从爸爸无奈地离开我的生活,我走的路就是我用泪一滴一滴铺成的。

    几年前的一天,当教师的爸爸和跳舞的妈妈大吵了一架。这是以前从未发生过的事情。倔强的妈妈摔了好多东西,还对爸爸嚷道:“我不需要你的原谅,我爱他,只希望你同意离婚就行。”离婚对当时的我来说,已经知道是个不好的词了。于是拉着弟弟小海哭喊着。爸爸痛苦地看着他的一双儿女低声说:“为了孩子算了吧。”可妈妈仍然向法院递交了离婚申请。一向老实的爸爸也只有痛苦地签了字。当时我并不明白爸妈为什么离婚,还是后来从邻居阿姨口中得知妈妈出现了婚外恋。

    第二天,爸爸带着小海坐船回遥远的家乡去了。记得爸爸走时红着眼睛摸着我的头说:“小雨,要好好听妈妈的话,等你到了18岁时,爸爸来接你。”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等到18岁,当时就要走,可爸爸只是摇头。

    船开动了,我在沙滩上狂奔着,嘴里喊着爸爸喊着小海。海浪淹没了我的哭声,浪花隔离了爸爸和小海的身影。甜蜜的生活也随着船帆的离去远离了我。我开始了用泪铺路的生活。

    爸爸和弟弟走后,一个比爸爸稍年轻的男人经常来到我们家。我以前见过他,就是因为他,妈妈才赶走了我亲爱的爸爸。我恨他!

    一天放学回家看到妈妈和那个男人一同坐在沙发上,我视若无睹地直奔我的小屋。“阿丽,你女儿好像不满意我,见了我也不喊声叔叔好。”男人轻佻地对妈妈说。“雨过来喊叔叔好。”在妈妈威慑的目光注视下,我暗暗咬紧了牙齿,轻轻走到他面前,对着那张令我厌恶的小白脸吐了一口唾沫,大叫一声:“我恨你!”那个人的脸唰地一下由白变紫、由紫转黑,张口骂我妈,说她养的女儿没教养。

    我以为妈妈会帮我出口气,可她却抓过我就打。直到我连哭的劲都没有的时候,才住了手。然后急忙拿着毛巾,在那张变了色的、扭曲了的脸上擦呀擦呀不知何时,他们已经离去,妈妈还反锁了门。

    我躺在地上无声哭泣着,想念爱我疼我的爸爸,渴望明天就是我的18岁。但是事实上不是想象,睁开眼睛仍是我孤独的身躯躺在地上。渐渐地,身上的疼化作了心灵上的痛。

    从那以后小白脸很少到我们家来了,偶尔见了我也只是恶狠狠地瞪我一眼。因此,妈妈也很少在家。我学会了做饭、扫地、拖地、买菜。即使妈妈在家,也总是黑着脸对我。整幢房子失去了往日的笑声,没有了生气,阴森森的很怕人。我一下子由天堂上的小公主变成了地狱里的仆人。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不再有笑容,不再开朗,也没有了以前的善良。我学会了冷眼看世界。只要谁骂我“根不正,梢不正”我就会拼死和别人打架。我不允许任何人当面说我单亲儿,我成了野孩子。我心中充满了仇恨,仿佛天下人都与我有仇似的。在学校里没有人能温暖我那颗冰冷的心,别人总像避邪似地躲开我。因为我有一个不干净的母亲,根梢相连,我也不会例外。因此我很孤独,没有朋友。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了那双追随我的眼睛,我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人关心我。

    每当我值日,总有人帮我提好水,高处的玻璃也会为我擦好;当我有题目做不出来时,详细的解题思路会夹在我的书中;当我生病不舒服时,一双眼睛总是深深地望着我。那双眼睛是我同桌的、一个很优秀的男孩。

    终于有一天,我心中的冰融化了。我哭着向外人第一次诉说了自己的故事。他静静地听我讲完,递给我一方手帕说:“小雨,穿过乌云有一片艳阳天,你爸爸正在艳阳天的那一端等你呢。”

    从此我有了朋友。我们共同谈心、学习。和他单独在一起时我有了笑容。在他的帮助下,我变了。虽然仍不敢面对别人疑惑的眼光,但是我知道我有生活的目标了。我要走出乌云,走进那片艳阳天,因为爸爸在天的那一端。

    然而突然有一天,一个很凶的女人闯进了我们教室。一把把我从座位上拉起来骂道:“不要脸,这么小就知道勾引我儿子,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一点不假呀”开始我被骂懵了,什么时候我得罪了这个陌生的泼妇。但转瞬间,往日的蛮劲上来了,我挣脱她,伸出的手就要朝她那晃动的脸打去。一只手在空中把我的手稳稳地接住了。他?“小雨,对不起,这是我妈妈”

    同桌被他那不讲理的妈妈强拉走了,从此再没来上学。像他那样好的学生,哪个学校都愿意接收的,这一点我不用担心。可从此我惟一的朋友也没有了。

    经历了那次班级大闹后,我的心再次受到了挫伤,我也更难做人了。整天在白眼和唾沫中生活。我再也没有精力学习了,重演了以前的一幕:逃学、打架,甚至学会了抽烟,成了一个十足的小太妹。鼻青脸肿地回到那个冰冷的家,听到的仍然是无休止的漫骂。当初由于我吐那个人一脸唾沫,他怎么也不愿娶我妈了,只是在他高兴时把妈妈呼来唤去。直到今天我也不明白这是一个借口还是真的。但执迷不悟的妈妈太爱他了,所以多年来她从没忘记是我坏了她的“好事”

    就在我逐渐堕落的日子里,收到了一封信。

    “小雨,乌云的背后有一片艳阳天”世界上的人我都可以恨,惟独不能恨他,那个指给我艳阳天的男孩。我对着信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哭湿了那几页纸。当我没眼泪的时候,我远离了小太妹的生活。我要追寻我的艳阳天。

    我的成绩迅速地上去了。初中毕业,我填了一个离家很远的中专学校。我的梦想实现了。现在再没人骂我“有其母必有其女了”再没人看不起我了。在同学们的面前,我是个生活的强者,靠打工挣钱养活自己的孤儿(我告诉他们我父母双亡)。谁也不会怀疑这一点,因为节假日我从来未回过家。我不告诉别人那些事,并非我虚伪,是我实在不想让别人再用世俗的眼光来看我了,我这颗年轻的心已经疲惫得不堪一击了。

    每当夜深人静时,我也会想到那个被感情困扰的可怜的妈妈,但我不想见她,是她毁了我那个幸福的家;也会想到那个同桌,在我最脆弱时帮助我的朋友。此时,我只想通过这篇文章向他道一声谢,也许我们今生都不会相见了。常令我魂牵梦绕的还是那慈爱的爸爸和可爱的弟弟。他们现在好吗?小海现在该上初中了,他还记得姐姐的面容吗?

    还有半年我就满18岁,那时爸爸就会来接我了。我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不是生活在艳阳天里。但我不再悲观、消沉。即使不是也没关系,半年后爸爸就会来接我住到他的艳阳天里了。

    我还在走我的路。我只想告诉世人,别再让第二个小雨诞生吧?那泪水铺成的路太泥泞,不好走。

    好好挺着

    不管生活的风雨如何鞭打我稚嫩的双肩,我都不会妥协。

    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时,我正在一家银行贷款。那年,我才十八岁,刚接到一所师范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那时,父亲正病重,已在床上躺了一年。弟妹还小,都在中学读书。于是,我这个长子便在万般无奈之下捏着村里的证明到区银行借钱。

    接待我的是位五十多岁、头发花白的老伯。他接过我的证明,略微一看,便抬起头细细地打量我。我心中不由惶惑起来,慌乱之中的我只穿了一条旧短裤与一件红背心,脚还赤着。良久,他才淡淡地说:“你就是那个才考上大学的?”我轻轻地“嗯”了一声,便低头装着看自己的脚丫。那老伯放下手中的证明,摸着花白的头发在窄窄的室内踱起步来。我慌了,心想这回准借不到钱,先前我曾听人说过,现在向银行借钱要先给红包再给回扣还要找经济担保人。可是我哪来的钱给红包给回扣找谁做担保?我想伸手去拿回证明,因为我事先已想好:万一借不到钱,我便不去读书而去广东打工。我不相信我不能靠自己的双手来养家。

    “别动!”一声轻喝吓了我一跳。老伯慢慢踱过来,轻按我的手。“借多少?”“起码要3000元。”我知道自己的学费要两千,弟妹俩至少要600,便轻轻地说。“3000元?!能要这么多?”老伯惊疑地看着我。“是的,我三兄妹都读书。”老伯便不再说什么,坐在桌边签写着一张发票。

    当我捏着一叠钱正准备走时,那位老伯突然走出来,立在我的面前,目光定定地望着我,手搭在我的肩上,用力摇了摇:“小伙子,千万要好好挺着,以后的日子还很长。”那时,正是八月下旬,天气很闷热。我望着院外火辣的阳光,再看看手中的钱和那位老伯,泪便滚了下来。

    进了学校,办理好一切手续后,我便骑着一辆租来的单车吱吱呀呀地在城里转悠了几天。终于找到了两份打工的差事:替人守书摊和当家庭教师。每周三个下午从一点到五点替人守书摊;每周三、周五、周日我给一个初二的学生辅导功课。守书摊的摊主是个很和善的老头。他说他已摆了近十年书摊准备不摆了,可是他听说了我的境遇后便雇了我说还想再摆几年。我照看书摊很是认真。时间久了,老头便夸我这样的人难得,准会有出息。可是令我伤心的是那个家教学生的母亲却很刁蛮,不管刮风还是下雨,每次她都要求我准时到达。而且不管自己女儿的底子如何,一定要求我将她女儿的成绩提高到某种程度。她还说拿了钱就得办事,就得办好事。委屈的我在一个雨后的中午与书摊的老头说起这事,老头听了,良久才抬起昏花的眼睛,说:“再忍一忍,挺一挺吧,以后的日子还很长呢!”没想到在这异域他乡,又一个萍水相逢的人对我意味深长地说出这个“挺”字。我不禁泣然,也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挺着。

    大二时,父亲的病慢慢好了起来。这时弟妹也相继接到大学与中专的入学通知书。那天,又是盛夏,我再次赤着脚冒着火辣辣的太阳去那家银行借钱。其时,我的贷款已达万元,银行的领导不想借了,让我往别处想办法。我没说什么,我知道我无法可想。我找到了那位曾给我签过借据的老伯。他没说什么,只将我带到银行主任那儿说借给他吧我担保。我的鼻子一酸,泪再一次流了出来。我知道这万元的巨款若用毕业后那二三百元的工资,就是待到猴年马月也还不清,我更知道届时银行将会对提供担保的人采取一定的措施。但没容我想下去,老伯便牵着我走了。他又一次摇摇我的肩:“小伙子,好好挺着,以后的日子还长呢。”

    是的,以后的日子还长,我该好好挺着。当去年九月的某天我将穿着一新的弟妹送至远方的城市时,这个信念又一次坚定起来。是的,不管日后的路途如何艰险,不管生活的风雨如何鞭打我稚嫩的双肩,我都不会妥协。就为那些鼓励我好好挺着的人们,我也要选择坚强,好好地挺着。

    一世荫凉

    随着生活条件的好转,我终于有了一套又一套美丽的裙子,渐渐地就把黑裙子淡忘了,自然,还有黑裙子带给我的不愉快。

    我渴望着拥有一条美丽的裙子,对于小时候的我来说这是一种奢望。

    第一次穿裙子是在10岁的夏天,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穿上那条母亲一针一线缝制的黑裙子是怎样穿梭于大街小巷。尽管路上没有一个人,只有狗吐着舌头无精打采地倚在墙角喘息,还有蝉的聒噪。

    当我大汗淋漓、小脸通红地回到家时,看见母亲弯着腰在菜地里拔草,她顾不得拢一拢掉在额前的发丝已被汗水沾住——母亲精心伺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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