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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客气!反正火车做的有点腰酸腿疼,就当活络活络筋骨了。”韦阳没有望向厉胜男,有些疲倦地眨了眨眼睛,随后放下手中的青年文摘。
“哦,你很喜欢看书吗?”厉胜男见韦阳放下了精神食粮,知道这次是打开他话匣子的好时机,趁胜追击道。
话刚说出口,厉胜男就后悔了。明明说好不理会那自命清高的韦阳,怎么转眼间就忘了,迫不及待的跟他说话。
搞得自己对他很有意思似的。
“不是很喜欢,就是坐火车无聊,打发时间。”韦阳说的是实话,他才不喜欢看书呢,那本青年文摘只是他的道具,现在厉胜男被她勾起了好奇心,那道具自然可以置之不理。
身为一名大学生,厉胜男学时渊博,曾是大学里的文学社副社长,社团每次招新人时,她的诗歌就会被拿出来赏析,是社团的活招牌。
青年文摘这本杂志她还是略微了解,一般是文艺青年的心头宝。韦阳刚才似乎很喜欢看,那骨子里肯定流淌着一股文气。
自古以来,文人相轻,厉胜男很想考考韦阳,想要知道她提出的问题,他能给出什么诗意、浪漫的答案。
“那我能问你几个问题吗,就当我考考你。”厉胜男慧眸闪过一抹智慧的毫光,看着韦阳道。
“好啊,我最喜欢回答问题了。”
韦阳点了点头,随即厉胜男看了看韦阳,道。
“我们是在火车上认识的,属于陌生人。那我第一个问题就问你,你知道世界上最熟悉的陌生人是什么吗?”
这个问题中规中矩,若是厉胜男回答,信手拈来不下数十条答案。但韦阳的答案却着实令她错愕。
“化妆前的女朋友,同居后的男朋友。”
呃!
眼神微微凝缩,厉胜男面色一变,艰难地吐出一口浊气后,终于无奈的点了点头。
现在随着化妆技术的飞速发展,女人化妆之后,确实难以辨认;男人即使没跟你同居,但一旦和你那啥以后,态度也会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韦阳的答案也算正确,只不过思路有点另辟蹊径。
“勉强合格。”厉胜男眉头一皱,思考片刻后,道:“最伤感的一句诗是什么?”
“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
陈小凤砸了砸嘴,大哥就是牛逼啊。这个问题直击命中要害。花木兰从军十二年,那个李将军竟一点也没察觉。
女人近在咫尺,却怎么碰也碰不到,这首诗不伤感的话,那什么诗才伤感。
这人的逻辑怎么这么奇葩。厉胜男看了看韦阳,这和她心中的上百个答案都不一样,偏偏她找不到一个理由反驳。
对于苦行军的李将军来讲,确实是很伤感。一个女人陪伴了自己十二年,却没有察觉一点一滴。
花木兰又不是平胸,再怎么束胸,洗澡也会显露原形,那李将军竟这么痴呆愚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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