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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恶,那小王八蛋竟然给我跑棹了!要是让我逮到,老娘非扒了他的皮不可!”

    黑鹰山的当家夫人杜念秋气呼呼的在厅堂上走过来、踱过去,嘴上不停咒骂着。

    “夫人,你别气了,少爷都已经二十二了,想去江湖上走走是正常的。”一旁的月牙儿温言的劝说。

    “他想出去走走,自个儿走就好啦!明明知道兰儿会跟,这小子也不和我讲一声!他又不是不清楚兰儿的身分,现在大唐宫里正乱着,他们到了中原,没出事是最好,要是让人知道她是大唐公主,还是先帝应该早死了八百年的亲生女儿,你看她还能不能活着回来!”杜念秋火冒三丈的咒骂自个儿的笨儿子。

    “夫人,你放心,少爷会照顾兰儿的。”

    “照顾!他会顾个头!”她对这说法嗤之以鼻,大声道:“你何时何地哪

    只眼睛看过那小子心甘情愿的照顾过兰儿了?我那笨儿子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每次都一副不耐烦的样子。现在好了,他们人在大老远,他没有把她撇得远远的就不错了,还照顾咧!”

    月牙儿摸摸鼻子,闷笑了两声“这倒也是。不过夫人这些年不也教了兰儿轻功和暗器手法?特别是她的十方小箭,神准的程度可是除了夫人你之外,再无人能出其右呢。我看兰儿应该是不会有事的,再说若真遇上了事,少爷不会不管的。”

    “最好是这样,否则他也别回来了!”杜念秋才骂完,就被人抓到了怀中。

    赫连鹰在门外就听见她大呼小叫的,所以一进门就搅着她的腰,亲了她小嘴一下,问道:“你叫谁别回来?”

    “除了你那笨儿子,还会有谁!”她伸出食指戳着他厚实的胸膛,气呼呼地说:“都是你!老的不学好,小的也一样!什么闯荡江湖?什么武功高低?整天砍砍杀杀的很好玩吗?你们的脑袋里都是浆糊啊!”“是,都是我。不过我没让他去闯荡江湖,只是儿子这么大了,早能独当一面,所以才要他自个儿去大唐谈生意。”

    “啥?原来还真的是你这个王八蛋搞出来的东西!我还以为是儿子离家出走,你你你”她简直气到快说不出话来了。

    赫连鹰忙安抚她“好了,别气了。我知道你担心他们,所以已经让人去通知凤凰楼了,让你师兄照应一下。他们不会有事的。”

    赫连鹰边说边带着妻子往房里走,决定要好好在床上说服她,好让儿子能够出去见见世面。

    月牙儿好笑的看着爷不着痕迹的将夫人带进房,发现爷以退为进的功夫是越来越厉害了,每次都将夫人哄得服服帖帖的;夫人总在事后才发现自己着了爷的道,还真是一物克一物啊。

    她笑着摇摇头,转身做事去。

    这里是传说中的黑鹰山,百年来不断有人想找到这处隐藏在沙漠中的世外桃源,但能知其门而入的人实在少之又少。

    也因为如此,黑鹰山一直带着神秘的色彩,直到二十几年前黑鹰山出了个骁勇善战的赫连鹰,他带领着手下在西域掀起了一场沙漠风暴,在短短十年间打败了丝路上大部分的部族,令多位国主闻之色变,纷纷献贡求和。

    大漠中的人皆称赫连鹰为沙漠之王。

    传说甚至连东方的大唐帝国也注意到这位在沙漠中神出鬼没的霸王,还曾打算把公主下嫁和亲,不过却只闻风声,不见人来。但无论此事的真实性如何,都说明了黑鹰山的实力不容小觎。

    从此之后,黑鹰山大大有名起来,人人皆知道沙漠中真的有这么一座山,山中住着一位纵横沙场、叱咤风云的沙漠之王。不过依然没几个人知道黑鹰山真正的位置,晓得里头真正的情景,沙漠之王的出现只是更增添了它的神秘性而已。

    但近几年却少有关于黑鹰山的流言传出,人们唯一知晓的,便是沙漠之王有个儿子,一个十分熟悉沙漠,在热风炙阳中,来去轻松自如的儿子。

    据说他叫赫连傲,一身本领不输其父。特别是他非常熟悉沙漠中的事物,他知道如何在沙漠中寻找水源,知道沙漠中何时会起风,甚至有人亲眼见过他被沙暴卷起半天高却依然安全存活。

    有人说,若是想平安横越广大的沙漠,跟着赫连傲准没错。可惜的是,没几个人知道赫连傲的长相,当然也就没几个人能跟着他横越沙漠了。

    烈日、黄沙、热风。

    灼烫干燥的空气中,偶尔随风传来几声叮叮当当的驼钤。

    这里是塔克拉马干沙漠,放眼望去,便是一望无际的金黄沙海,一座又一座的沙丘间,几乎没有多少动植物能生存其中。炙热的艳阳毫不客气地释放它的热力,像是想从这片干燥的大地中压榨出仅剩的水气。

    偶尔吹拂过的强风夹杂着黄沙打在脸上疼痛难当,实不是普通人能忍受;要是再不幸遇到了沙暴,就算没死在其中,也要在强风过后,面对全然改变的地形。

    接下来,便是因地形的改变而迷失了方向,在黄沙之间绕了又绕、转了又转,无法走出其中,最后成了滚滚黄沙中的一具干尸;幸运的话千百年后还能让后人看见完整的骨骸。

    这样的一个地方,说是人间地狱也不为过。

    可就在这么一个无边无际恐怖的沙漠中、也还真是让人走出了一条路来。说是路可能有些牵强,因为这条路没有开道、没有标示,而且还是常常有人不小心就死在沙漠之中;纵使如此,千百年来人们还是在沙漠中的绿洲中建立了家园、创造了国度,而且为这条连接着绿洲与绿洲、国度与国度问看不见的道路取了个还满美丽的名字丝路。

    商人们从千年以前便带着中原美丽的丝织品,越过高山、渡过恶水,穿越这座如大海般广阔的人间地狱,来到遥远的国度贩卖或交换商品。

    这条路是谁第一个走的,早已不可考,谁取的名字,也无人能确定,不过行走在其上的商旅们并不在乎这些,他们翻山越岭冒着生命危险来到这里,为的不是别的,只为图个温饱而已。

    此刻,沙漠中正有一队商旅在大太阳下行走着,只是十数人的商队中,众人皆沉默着,未有入开口说话,除了风声,剩下的便是驼钤声了。

    商队过去后,约莫一刻钟,突然有人出现在沙漠中,他骑的是匹黑马并非骆驼;而让人诧异的是,万里无云的晴空中,总有一只大鹰在那黑衣人上头盘旋。而在黑衣人身后大约二、三十尺处,则又跟着另一名同样黑衣蒙面,但身形较娇小的骑者,右肩还背了具黑色小杯。

    两人的坐骑看来皆为上乘骏马,在沙地上行走轻松得很。

    这两位不是别人,前头的正是黑鹰山少主赫连傲;在后头跟着的,便是乖

    巧可人的秦若兰了。

    两人隔得这么远,当然也没人开口说话,更何况赫连傲根本当后面那女人

    不存在。自从八年前在他娘开的悦来客栈中遇见她后,他就注定要被她缠上一辈子;他原以为依她那种胆小的死个性,一定很快便会将他视为洪水猛兽,没想到那短短的一阵子,却变成了漫长的八年。

    他不知道她究竟哪里来的胆量和固执,当年他只不过因为看不过去她反应迟钝的等人砍,才会一时善心大发地跑回去救她,结果自己反而被人砍了一刀。就这么一刀,让她将他视为救命恩人,从此以后,她便如影随形、寸步不离的跟着他,想甩都甩不掉。

    不让她跟,她死要跟,要是吼她,她就掉泪,而她一掉泪,他就跟着倒霉,因为所有的人都会露出一副都是他的错的模样,然后他老娘就会揪着他的耳朵要他向她道歉。最后没有办法,他只得让她跟着,条件是不准哭!

    自从他开出这荒谬的条件之后,她真的渐渐改善了爱哭的习性;虽然还是有些胆小,但比一开始是要好上许多了。

    之后,她一直像个小女仆似的跟前跟后,他也渐渐习惯了;但在几年前的某一天,他突然发现自己已有许久没再见过她的眼泪。这个发现莫名其妙地让他感到烦闷,那股烦闷从此便压在胸口,不见有消散的时候。

    头上顶着大太阳,握在手中的缰绳热烫灼人,他想起身后细皮嫩肉的人儿,脸上不觉更加阴沉。

    “驾!”他轻喝一声,踢了下马肚,催促坐骑加快了速度,向前疾驰。

    兰儿见状,也加快速度跟了上去。

    两人一前一后,很快便如风般越过前方不远处的商队,两骑八蹄扬起漫天尘沙,远扬而去。    敦煌

    “少爷。”赫连傲一下马,悦来客栈敦煌分店的掌柜便恭敬的迎了上来。

    他点了下头,随即上楼,没多说什么。

    兰儿也下了马快步跟在他后头,经过掌柜的时候,她停了一下,小小声的和他点头问好“李叔,麻烦您了。”

    “别客气。”李掌柜露出一抹温和的微笑“我叫小二送一桶热水上去,你可以好好清理一下。等会儿楼下就会备好饭菜。”这几年这对小儿女常跟着爷一同出来行走,是以他识得兰儿,也晓得他们之间的情况。

    “谢谢李叔。”蒙着黑布的小脸只露出似水般的黑眸,她向他鞠躬轻声道了谢,便匆忙上了楼。

    李掌柜招呼店小二将马牵到马厩,跟着便去叫人烧水备饭菜。

    兰儿上了楼,先进了二号房卸下包袱及沾满了尘沙的头巾,才到隔邻的一号房去。他们这次束行,鹰叔早已通知了各地的分店,所以他们一路东来,各家悦来客栈都将一、二号上房留下来,供他俩留宿。

    她一进门,便见到赫连傲正在洗脸。她走上前,他刚好从盆中抬起脸,沉暗的黑瞳盯着她,前额发梢及下巴滴着水。

    她主动拿起桌上一旁折好的布,替他将脸上的水珠拭干,他也就坐下,让她帮自己擦脸。

    兰儿手拿布,顺着他的前额,向右经过俐落的剑眉来到额际,然后从他的脸庞而至方正刚硬的下巴。她稍稍收回手,移到左上方同样顺势擦拭而下,然后是中间高挺的鼻梁。

    她的动作轻柔而仔细,像是和风吹拂过面。

    赫连傲面无表情地望着她专注细致的容颜,那股烦闷的情绪再度加深。

    兰儿收口手,将布放进盆里,端起盆子柔声道:“李叔说楼下备好了饭菜,要不要请他送上来?”

    “不用了,我会下去。”他冷淡的回答。

    “那我先回房了。”她温婉的轻点下头,端着铜盆退出门外,刚好两位小二哥送了桶热水到她房里。

    两名小二哥见到她的娇颜,有瞬间呆了一呆,幸好及时回过神来;美人当前,两人忙抢着将盆子接过手带下楼去,还差点打了起来。

    兰儿向这两位见色忘友的小二哥道了谢,便回房宽衣净身。

    木桶里的水有些烫,她嫩白的肌肤很快就因热水而泛出粉红的色泽。她泡在热水里细心的洗着长发,心绪不由得飘到隔房的石头身上去。

    在心底,她总改不了口,还是习惯叫他石头,因为他的脾气又臭又硬,实在是人如其名。当他年岁越大,个性就越来越像颗石头;这些年来,他越来越沉默寡言、不茍言笑,只有因不耐烦骂她时,他的话才会多一些。

    八年的时间不算短,她变了不少,他又何尝不是?

    当年的他,不过和她一般高,但接下来两、三年,他却一下子抽高拉长,变的像鹰叔一样魁梧高大,他的脸也从孩子气的稚嫩渐渐变的有菱有角,说话的音调也渐转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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