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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仪式之后的第三天上午,魏晶终于还是飞走了。
从机场出来,凌小宇整个人昏昏噩噩的,和魏老财一众人等道别之后,他一个人漫无目地的行走在高速公路的边缘。任凭身旁车来车往,掀起一路烟尘,凌小宇却仿佛毫无知觉一般,心里像是缺失了一块,无论如何都不完整了。
正在恍惚间,一辆军用吉普车停在了他的面前。
和尚从车窗里探出大半个光脑袋,高呼道:“小伙,上车!有事找你!”
凌小宇自然认得这个同属cct的大光头,当日在大闹订婚宴上,这个光头佬帮了自己不少忙,魏晶能去欧洲治病,也是他帮忙解决的。
上车之后,凌小宇面无表情的瞧着这个大光头,心里想的却是魏晶的音容笑貌,实在懒得讲话。
和尚一边开车,一边伸手从杂物箱里摸了几摸,掏出一只扁平的铁酒壶扔给了凌小宇。
“兄弟,喝两口精装二锅头,再骂他几声娘,心里就不会憋屈了。”
凌小宇将酒壶拧开,浑不顾这酒意刺鼻,张大嘴巴咕咚,咕咚就是两大口落肚,这两口酒几乎喝下了这小酒壶中的大半。一股火辣辣的热线从胃中直冲向喉咙,烧得人精神为之一振。
“好酒!谢了!”凌小宇两口酒下肚,嗓门都变得大了些。
“看你这副怂样,哥哥找件事给你做!做不做?”和尚瞧这胖子顺眼,倒也快人快意,直接道出了来意。
“做!”凌小宇借着酒劲,回答得干脆无比。
他虽然有了三分醉意,但是还有七分清醒,这个外号叫和尚的家伙帮了自己不少忙,于公于私,自己都是要报答他的。
“好!够痛快!俺就喜欢这样直爽的汉子。我先带你去咱们的老巢渡假屋耍耍,然后再谈做事,大伙都想见见你哩!”
和尚兴高采烈的说完,发觉没人回应,转头一看,不禁笑了“日你个先人板板,酒量这么差,都开始打呼了!干!”
迷迷糊糊,凌小宇觉得自己好像被人拽下了车,然后又被人扛上了一架直升机,那直升机的螺旋桨声转得耳朵里嗡嗡直鸣,很是讨厌。
在天上转了转啊,转了不知多久,凌小宇只知道死死抱着小酒壶,吐了个昏天黑地。
直到周围的一切好像都停止了转动,凌小宇才觉得头脑开始有清醒的迹象,然后又被人拎下了飞机,扔到了一张床上。
过了不知多久,凌小宇才悠悠醒转,发觉自己正躺在一张硬板床上,颈下枕的是荞麦谷壳填充的药枕,身上盖着一床桃红色的崭新棉被,这颜色鲜艳欲滴却又不伤眼,给人一种很喜气,很舒服温暖的感觉,像是时光回到了小时候的外婆家。
凌小宇翻身起床,四下打量,这是一间光线很充足的房间,和煦的清晨阳光从窗棂中透射过来,空气中的微尘在阳光的映射之下欢腾跳跃,看上去有种充满生机的意味。
房间内的陈设很简单,一张床,一张书桌,书桌上搁置了一个矩形的红木书架。凌小宇扫了一眼书架上的书籍,以史书为主,也有几本如隋唐英雄传之类的话本。
门外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听到有人在门口说道:“谢妈,听说和尚昨天带来的新人居然是个比他还要疯的大酒鬼,以后我们这里可要热闹了。那位大酒鬼同学醒了没?太阳可都照**了。”
门外有位中年妇女的声音越走越近,道:“你说话声音小一些,他差不多要起来了,我给他端碗汤去。”
吱!门开了,从外面进来的是一个其貌不扬的老妇人,她躬着身子的显得格外瘦小,平凡的长相,一眼望过去让人很难记住她脸上的任何特征,不过唯有那一抹诚挚动人的笑意,让每个见着的人没来由的心头一暖。
“呵,你醒了!年轻人要少喝酒,酒喝多了对身子不好。来,把这碗银耳莲子汤喝了,养养胃吧。”
凌小宇连忙接过老妇人手中的大碗,一仰头稀里呼噜喝下去大半碗。
睡了一整夜,凌小宇真的饿了,加上这汤的滋味确实不凡,看似平淡的一碗银耳莲子汤,却因为用料考究,故而喝到嘴里甜而不腻,回味悠长,不知比平时喝到那种罐装的要好上千百倍呢!
“慢些喝,慢些喝,锅里还有。别呛着了!”见到这小胖子毫不犹豫的把汤喝了个碗底朝天,老妇人笑得脸上像开了朵花似的。
喝完这碗醒酒汤之后,凌小宇觉得头似乎不痛了,连带着自己的心情也变得好了许多,昨日的那些伤痛仿佛被这一觉都睡到瓜哇国去了,心底虽然还存着那一丝淡淡的忧伤,不过比起自己昨天的状态,实在是好太多了。
“这是什么地方?”凌小宇毕恭毕敬的把碗放到了桌面上,轻声问道。
老妇人轻笑道:“孩子,这里是千浪岛,是你们的另外一个家。不出任务的时候,他们都喜欢呆在这里。和尚在外面下棋呢!一会你自己去找他吧!”
凌小宇点头谢过了老妇人之后,推开了房门。
眼前所展现出的景色真美啊!推开门便是一望无垠的大海,深蓝色的辽阔海面和远处白茫茫的沙滩交相辉映,更远处的地方是一座嶙峋陡峭的悬崖,上面长满了郁郁葱葱的树木,一条曲折蜿蜒的小路从山上直通向海边。山海风光,尽在放眼之内。
目光所及,近处是一座大院子,由十多间青砖灰瓦的平房围成的一个超级大院子。院子中央有一棵参天大树,凌小宇认得这棵是榕树的一种,可是没想到会亲眼见到这么巨大的榕树,树冠如华盖般差不多覆盖了大半个院落,无数粗旷苍老的根须从半空中垂落于地面,这棵树带给人一种苍桑厚重意境的同时,更显出无比强大的生命力。
树荫下的院子里就更热闹了。和尚和一个穿黑袍子的家伙端坐在石凳上埋头下棋,看他那副冥思苦想的认真模样,和凌小宇印象中的那个他实在相去甚远。
不远处有几个年轻人在树荫下打篮球,凉爽的海风吹拂着流淌着汗水的身体,这种感觉光是瞧着就格外的舒服。
屋门口左侧有位胡子拉茬的中年大伯,脸上挂着平淡无奇至没有任何个性的笑容,身穿七十年代风靡一时的棉布蓝制服,小臂上还带着一副深蓝色的袖套,正在聚精会神的给门口的菜地浇水,看他那副恨不得专注到每一颗菜的模样,肯定是个好农夫。
围着屋后捉迷藏的两个孩子一路追追逃逃到了屋前,见到凌小宇这个生人,立刻如同受了惊吓的鸟雀般乍的一下跑开了。
叮咚如泉般的琴声从屋内传出,远处有几个扛着锄头的年轻人慢慢的迎着阳光朝这边走了过来,无论在屋内还是在屋外,生活在这里的人,谁都不去打扰别人的生活。所有人都怡然自得,自得其乐。
“这里的生活,真安逸啊!”凌小宇心中暗想,如此的山海田园,就算说这里是世外桃源也不过份。
那位本来在一旁沉浸于浇菜乐趣当中的中年大伯突然转过身来,冲着凌小宇和善的笑道:“你是新人吧!谁带你来的?怎么还不进屋去搬凳子,要开会了哟。”
“开会?”凌小宇呆了一呆,指了指那边下棋的两人,说道:“那位和尚哥们带我来的。你们要开什么会?我也要参加吗?”
中年大叔摇了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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