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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关于“黄圣依欲单方面与周星驰公司解约”的风波,刮得跟台风似的,庆幸看不到“惨剧”的发生,这股“台风”并没有在众目睽睽之下伤害到任何一个人的身体健康,至少两队人马没有大打出手,血溅街头;至于“心灵”伤害了没有,读者、观众的眼睛不是穿墙的,更不是显微镜、千里眼,看不透那层“人皮”
期间,黄圣依对“星辉”发出了“五宗罪”:通过恐吓、威胁手段逼迫黄圣依拍片或代言、她被逼签下功夫状元、她被“整”得疑似人格分裂、她唠叨内地演艺活动公司无人打理、她指责“星辉不负责任、说话不算数;几乎在同时“星辉”发话了,宣布将无限期地“雪藏”黄圣依,理由是她“因私下替某男性杂志拍摄性感照片”;后来,彼此秉承了古人的精神“来而不往非礼”你给我个梨子,我还你个苹果,你给我一颗牙,我也还你一颗牙,搞得不亦乐乎;最后“星辉”在香港把黄圣依给告了,接下来,黄也不甘示弱,将“星辉”告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彼此轮流做一回“被告”和“原告”沸沸扬扬之后,今年4月,黄圣依现任经纪人金先生声称,将于五一黄金周上映的战神再现,是黄与“星辉”签下的最后一部影视作品合约,完成这部影片之后,黄与“星辉”的合作正式结束。
事情闹到这地步,当年“挖掘”了黄圣依的“伯乐”周星驰和黄的关系几乎僵了;是呀,脸都撕破了,大家哪还能“无动于衷”像以前那么“友善”呢?!如果真的是“再见亦是朋友”的话,那也太做作了,尴尬不说,还真憋屈了周、黄了!
这场风波,孰是孰非,谁蛮横谁乖戾,我们不敢妄加评头论足,因为这已经成为了“过去”再则,当事者能够“心平气和”下来,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咋能没这份修行呢!
今天,看了“新浪娱乐”题为独家对话黄圣依:我将永远感恩周星驰先生的报道,我不得不为黄圣依的话而鼓掌、敬佩甚至感动,不管她的话是否真心实意、情真意切!
离开“星辉”后的黄圣依,似乎星途更加璀璨奕奕,接二连三地拍了不少电影和电视连续剧,成为了一个“大明星”炙手可热的“名人”尽管如此,面对记者的提问,黄说道:“我将永远感恩周星驰先生,我将永远记得是功夫将我推向了演戏生涯中的新高度,我真心的感谢周星驰先生。”
古人曾告诫我们,做人应该“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乘凉不忘栽树人”、“饮水不忘挖井人”、“知遇之恩,莫齿难忘”用现在的一句话说,做个感恩的人!懂得感恩的人,就是一个好人,一个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别人的人!人,最忌讳遗忘根本,数典忘祖;这无疑是一种忘恩负义、以怨报德的小人行径!
人后我们不清楚黄圣依如何谈论周星驰,但在人前尤其是在网络如此发达、信息跟长了翅膀的“人前”黄开诚布公地说出了她永远感谢周的“提携之恩”;不管黄说这话是否真的“别有用心”但至少她承认了、也不曾忘记周的“知遇之恩”能让一个人永远记得你、感恩你,夫复何求?!夫复何憾?!
听到黄圣依这“肺腑之言”作为一直被人认为“喜欢发掘、提携、任用新人”的周星驰将作何感想呢?如果我是周,我会很自豪,对以前乱七八糟的“纠纷”一笔勾销,一笑泯恩仇,快意人生!问题的是,我不是周,所以我的“代言”没有任何说服力。这个圈子里,分分合合、聚聚散散、恩恩怨怨的人和事,实在太多了,数不胜数、不计其数,如果一个人老是念叨着别人的过错、记得自己对别人的好,一直“放不下”估计这人也算是给耽搁了,人生也算是完了!
说到“放不下”忽然想起一个故事:两个和尚,一老一幼;有一天,他们下山去化缘,经过一条小河,看到一个妇女过不了河,于是,老和尚想了想,背起了妇女,一起过了河。过了河,妇女很是感谢老和尚,随之大家分了手,俩和尚继续赶路;走了很长一段路,小和尚实在憋不住了,就耿耿于怀地质问老和尚,说:你刚才为什么要背那女人?老和尚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过了河,我就已经放下她了,你怎么还放不下呢!
事无巨细,该“放下”的还是得“放下”“放不下”只会苦了自己、累了别人;伤人伤己的行为,是最愚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