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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
寒冷是武器,攻击人的脆弱。对于熟知的一切我都无法把握,未知的更加不敢想象。谢谢这零度的气温让我开始一场讨伐似的书写。
上车之前,他给我买了一包爆米花。他说他羡慕冬天的晚上在校门口摆摊的那对老夫妻。长头发被风吹得很好看,我对他摆出一个笑脸然后跑开。他是八年前认识的学长,他对我的珍惜难能可贵。于是我自然的伪装,连这把乱的假发,也要说是正在疯长的真发,因为他说,真好看。
路过许多商店,热闹的铺面拥挤着许多漂亮的女孩子。冷了,大家的需要更多,温暖是靠厚重才能堆积得起来的。打开家里的大衣柜,我有许多围巾和帽子。2002年冬天时,买尽了各种款式来收集,然后再也不动它们。看到一片刺眼的红色,奇怪了,我向来只钟爱灰暗,厌恶鲜艳。记起来,前男友的外婆喜欢女孩子穿得红红的。为了讨好老人家,于是我有了红色外套,红色毛衣,红色围巾,等等等等。扔了吧,我转过头对旁边的妈妈说。
有一个习惯,任何一篇文的标题都有理由。“夜千”是我最近喜欢的男人的艺名,他叫叶谦,有漂亮的酒窝,三十多岁,北京的音乐人。我喜欢上他时他正在离我半米的舞台上用心唱一首歌。为什么叫“夜千”因为我已经失眠很长一段时间,每一夜都千思万绪,愁眉不展。
不想记得具体的日子,越具体的回忆越是清晰,越清晰的想起就越敏感,越多的敏感越让我沉重。我的每个排比句都用得不好,如果是律师,那就输定了。因为你要字字句句逼得别人哑口无言才有赢的希望。我是无力的,力气都浪费在追逐上。
别给我虚无缥缈的意识流,孤独时刻提醒在提醒我,能抓住一些算一些,当然不包括意淫的幸福。可是每当我伸出了双手,幸福就给我一个背影,转身离去。我站在悬崖的某一边,看见美好,可是我已经丧失了该属于年轻人的冒险精神,再也不愿意跨越,情愿留守,情愿死在这蜷缩的角落。
那些说过要等我长大的男人们啊,你们好不好?我的十八岁都已经结束了,你们一个也没有出现。你们说出承诺时,看到我傻忽忽的点头,是不是略有成就感。当我被你们拥抱进怀里时,嘴角闪过一丝坏笑,因为又当了一回聪明的笨蛋。
过去的一个月里,起码有十个晚上在ktv度过。长沙是远看繁华而热闹的城市,千万别走近它的深处。我已经开始对这些歌舞升平,闪烁霓红,感到厌倦恶心。我仍然素着一张没有看头的脸,做了假头发,它们让我显得温顺。有那么几首歌让我觉得哭笑不得,而每次总是有人乐此不疲的点,然后放声高歌。比如后来,比如盛夏的果实。我没有资格对谁鄙视,只是这轰轰隆隆的音乐向我侵袭过来,惨败得没有道理,只好没有底气的表现我高傲的不屑。jay出了新歌,mtv精美动人,方文山的歌词依然潇洒漂亮。其实,我也能用漂亮的压韵形容那一直被我自己亲手毁灭的爱情;其实,我也在以第一人称记录眼前所有的发生。燕姿也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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