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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安排
“轰!”
李大胜一席话犹如惊天霹雳炸在办公室所有人的头上。
虽然黄鹤早就隐隐感觉有些不太对劲,可是如论如何他也是万万没有想到郑金山这帮人竟然卑鄙无耻伤心病狂到了如此程度。
挪用私款、伪造证明文件、诈骗.....这特么简直就是一个系列的骚操作啊!
不过在震惊之后,大家也稍稍的松了口气。
幸好李大胜汇报的及时,才这么短短的几个小时功夫,追款应该还来得及。
“小黄啊,你也不用担心,这么一大笔钱哪怕是取钱也是要提前预约的!”轻工厅的那位财务人员看到黄鹤沉默不语,不禁安慰道:“而且据李大胜说钱是先汇入了毛毯厂的账户,他们没有厂里的财务专用章是动不了这笔钱的!”
然而黄鹤却不这么认为,既然人家连证明都敢伪造,再伪造一枚财务专用章顶多也就是罪上加罪,多加一条而已。
但是如果把郑金山这波操作仔细分析一下,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甚至黄鹤觉得最后这事还会不了了之。
就比如说取钱的事,他完全可以说是李大胜的个人行为。
毕竟伪造证明是李大胜做的,取钱的操作也是李大胜操作的,而钱进了毛毯厂账户之后这笔钱就从私人性质变成了共有性质。
而郑金山作为目前毛毯厂最高领导,如果有必要时完全可以动用这笔钱的。
但是在这儿又出现了2个分歧。
第一,这笔钱被公款私用。
第二,公款公用。
如果是第一条肯定构成犯罪无疑,可是如果是第二条呢?
这帮人直接去订购一大批垃圾原材料,然后从原材料商哪里拿回扣,这无疑就变成了一种公款公用、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商业行为了。
再看看郑金山手下的人,供应科科长钱旭东、后勤部科长白少泽.....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是毛毯厂有着对外业务的部门,换句话说郑金山想要将钱变成货,然后从货里倒腾钱根本不存在任何的渠道问题。
所以黄鹤猜测以郑金山的头脑他很有可能选择的是公款公用,如此一来就算事情曝光他也完全可以把责任推到李大胜的头上。
而他无非是为了尽快回复工厂生产、遇人不淑好心办了坏事而已。
可是如此一来郑金山也就不构成犯罪,无非就是犯错。
然而犯错了又如何?你顶多给他调换一个工作,把他调换到清水部门罢了。可人家怕吗?指不定早就盼着这一遭了,毕竟五十万的货里面少说也有一半的钱被他们揣进了腰包,在这个万元户都算得上是先富裕起来的一部分的人的时代,这笔钱足够他们挥霍了。
所以到了最后就变成了一笔烂账。
郑金山领导失误造成了毛毯厂损失,而毛毯厂则欠黄鹤五十万,但是毛毯厂目前没有资金还债,所以只能拖着.....到了最后倒霉的有两个,一个就是遭受损失的黄鹤,另一个就是犯诈骗罪以及私自伪造证明罪的李大胜。
黄鹤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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