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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受不了的,身上的冻疮自不必说,随之而来的一场伤寒几乎要了他的命,而且直到今天,每到苦寒之地,他的腿痛之症就会时时发作。还有他被图鲁所伤的地方,天气不好时也会作痛。旁人只道他到了北境,天高皇帝远,一人独大,自在快活,岂不知那半年里的每一天,他要忍受的是什么。还要时时上阵打仗,尽管直接交锋很少,但寒夜疾骑、巡视北境、卧冰饮雪,那滋味……怎么是寻常人懂得的。”
买糕的,原谅她。她从不知道外表光鲜,跩得得不得了的沈二,原来必须默默忍受那么多痛苦。所以他那么嚣张跋扈,江无忧却视而不见吧。某种程度上来说,江无忧是个英明的君主,厚道的男人。他知道是谁帮他拥有了这个国家,又是谁帮他保护捍卫着这个国家。况且,沈氏兄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沈沅已经死了,虽然是不明原因的暴毙,但他和沈澜不追查,十之八九是反对党干的。而沈澜对他极为忠诚,他明白得很,也就不介意小小冒犯。
但是,她现在是什么心态呢?怎么似乎是有一些心疼似的。可关她什么事呀,一定是她同情心太泛滥了,并不是存在着什么特殊感情,绝不是的!
“他们兄弟这样待你,怪不得你要以命相报。”她感慨道,“士为知己者死,何况大爷已经去了,你把两份报答全加在一人之身,自然为二爷万死不辞。景鸾,今天我明白你了。”
“士为知己者死!士为知己者死!”景鸾低声念着,好像很受这句话的触动。
这个时空,很多风俗和俗语,甚至诗歌都与中国古代差不多,但有的却没有。比如这句她冲口而出的话,看样子又要算在她头上,以证明她的不凡。
“谢谢你明白我。”景鸾很动容,“这也就是为什么后来我苦心钻研医道,因为我想彻底医好二爷的旧疾。他还年轻,过了年才二十九,却在数次大战中受过很多重伤,常常要忍受突如其来的痛楚,我想让他摆脱这些。为此,在三江口遇到了苏神医时,还硬赖着拜了师傅。”
“啊,原来你和苏娘娘也算是师兄妹了。”方初晴又听到一则令人惊讶的消息,“那你当初为我治脸不就得了?还费这么多事。”
虽说是看着皇上和沈澜的面子,但方初晴总觉得欠了苏味的情。那让她感觉极不安,因为苏味那张冷艳绝伦却温和高雅的脸下面,似乎隐藏着另一张脸似的。她和粱竹月还不同,后者令人感觉不舒服,前者却隐约令人有些惧意。
说到底,都是有“内涵”的女人,不过档次有差别罢了。她这种小白女,实在招惹不起,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躲得远远的是正经。
景鸾笑着摇头,“医道之广博,不是凡人可以尽解的,所以各钻研一项吧。苏娘娘是女人,对身体发肤之心得绝对强于任何人,包括她父亲在内。而我,为的是让二爷远离病痛,所研之精在于内理和经脉,尤其是慢性疾病的调理,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医四爷的病比孙大夫还好。”
方初晴点点头,在景鸾的身世给她带来的惊讶之后,又想起沈澜平时的行为,叹道,“其实细想想,他也怪不容易的。只是,你了解他多少?他和太太那么亲近,好像亲生母子,为什么会觉得不能融入沈家呢?”
“你喜欢二爷?”半晌,景鸾斜瞄了一眼方初晴,答非所问。
“厚,这是今天你第二次问我喜不喜欢某个男人了。”方初晴翻了翻白眼,“我对一个男人好奇,并不一定代表我喜欢他,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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