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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然,参加复社有不少好处,但结党成社,自画界线,也有很多缺点,最大的缺点就是莫名其妙地树立不少无形的敌人,自己的父亲就是一个例子。

    只因为跟几个东林的朝中同僚谈得来一点,却并没有真正地属于东林一党,却也受了波及,被非东林党人从户部尚书的任上挤了下来。

    幸好旧日的门生僚属中有几个是掌着兵权的一方统帅,对方不敢过分的挤迫,还能够全身而退,优游林下,否则恐怕连老命也保不住。

    这次南来应试,父亲就告诉过他,要他慎重言行,表现不可太张狂,不可锋芒太露,不可过份自炫,成为大家注意的目标,那样子很难保持超然的地位。

    父亲并没有声明白己不是东林党人,因为到了那个境地,否认也没有用了,东林党人虽多清流名士,在一般人心目中是属于有气节、有操守的读书人,颇受尊敬。

    但是,他们太猖狂了,得志时目中无人,不可一世,对皇亲国戚、勋爵世臣,从不假以辞色,使得朝中竟分成了东林与非东林两派。

    这种现象太可怕了。

    东林派等于是向所有的非我同类者为敌,不管东林的实力多强大,也没有不垮的,尤其是跟权势显赫的九千岁魏忠贤,弄成势不两立,不是自连其祸吗?

    侯恂在辞官返里后默默无所事事,图了个安静,魏忠贤垮了台,东林势力复起,他也没有再要求出山,宦海沉浮,他已经历够了,在家中读书、课子、奉母,未尝不是人生一乐事。

    但侯恂也没有以东林派人自居。

    朝宗在闲谈中,对父亲的心事极为了解,甚至对目前的朝政大局也有点了解。

    侯恂不肯复出,主要是为了太了解那位皇帝,他知道崇祯帝优柔寡断,却又刚愎自用。

    而且他又绝对地自负聪明一世,不但贵为天子,亦为天之骄,那一个臣子都不会比他强,比他能干。

    在这样一个皇帝手里,就很难做事,官越大越为难,除非你表现得浑浑噩噩,整日地尸位素餐,否则很难安其位的。

    他是前皇熹宗的嫡弟,以弟继兄位,登基时已经看清了朝廷的局势,所以在登位后,先是把太过于张狂跋扈的几个权贵大臣次第扳倒,使得手握大权的魏忠贤孤立,然后才开始对付魏忠贤,迫得魏忠贤在押赴凤阳的路上自缢而死,再将崔呈秀在苏州斩首,圣夫人客氏赐死,把秽乱宫廷的奸党一扫而空。

    昔日蒙冤的人得以平反了,普天同歌颂圣,深庆得主,但是一二深居高位的大臣们却看得出,皇帝并没有把东林的人置于高位要津,表示他的精明,他不容许那一方面的人独居朝政,更有甚至,他把军机交由一些不懂得军事的糊涂蛋去管理。

    这些人只知道积压军饷,精细地打算盘核发军需以牵制将帅们的坐大,而且相邻的兵镇总督,必定调派一些素来不和的人去,免得他们勾结。

    在这样的皇帝手下做事实在很不容易,侯老先生深以为戒,自己是不出来了,叫儿子立身处地,也要十分的谨慎,最好不要沾上那一边。

    现在是东林的人又起来的时候,但是非东林的人也没有全垮台,当有一天,皇帝认为东林党人太过于嚣张,不把皇帝放在眼中时,他又会重用另一批人来打击东林了,在朝廷中永远保持了两种立场的均势,皇帝才能一手加以控制。

    要想在朝廷上立足,最好是不属于那一边,但是又能跟两方面保持着一个良好的关系与适当的距离。

    侯老先生并没有明确地告诉儿子应该如何做,但是却对未来的朝廷作了个分析,那也是个间接的暗示。

    朝宗是个很聪明的人,自然明白了,所以他来到了留都,并没有避开那些东林的人,别人说他的父亲是东林前辈,他也不反对,而且,他跟复社的人也处得很好,却一直没有表示要参加复社。

    昨天,他对复社中言语最为激烈的吴次尾提出了批评,这是权术的一种巧妙运用,万没想到,别人却早已将他列为复社的中坚了。

    就跟他父亲被列为东林党人一样,这是无法否认,也无以推脱的事。

    朝宗觉得赶快离去是对的了,他必须要冷一冷,使大家把他与复社的关系,不再看得那么密切。

    香君却不知道他的心事,见他正在发呆,还以为他是舍不得离去,轻叹一声道:“侯公子,你这突然一走,实在太令人惋惜了,否则复社在你的领导下,必然能有一番更好的作为的。”

    朝宗道:“复社中大部份是国子监的太学生,这些人受了国家的禀养、栽培,应该好好地念书,将来报效国家才是正理,整天的评议朝政,已经失了本分,是舍本而求末,走火入魔了。”

    香君怔了一怔,朝宗的反应大出她的意外,不过朝宗的话极有道理,至少是她无法驳倒的。

    她顿了顿,才低头道:“我也不太懂,不过我总是盼望你能够早点来,而且一定要来。”

    “那当然,我一定会回来的,就是为了你,我也会再来的。”

    “为了我?”

    “是的!为了你,你是我第一个红粉中的知己。”

    “侯公子,你太抬举我了,是你看得起我。”

    这时雨忽地大起来了,一把油纸伞已经无法遮掩了,朝宗忙拉着她跑进石垣下一个城洞中。

    洞并不大,但是却不透雨,面对着是一片雾迷蒙蒙与哗哗的急雨,脚下远望长江如带也在雨雾笼罩中,游人虽多,却被这阵急雨所阻,绝足不前,因此这个小天地中,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了。

    先是紧紧地偎依着,然后很自然的,他们的脸贴着,颊靠着,两片唇紧紧的相吻着。

    没有主动,也没有被动,就好像是两块磁铁,使它们异极相对而渐渐地移近,到了引力所及的距离,它们自动地就互相吸引了。

    紧相偎依的接触渐渐的挑起了朝宗的情欲,他的手也不老实了,伸进衣襟里,慢慢的游移着。

    他发现香君的年龄虽不大,发育却很成熟,这不足为怪,风月场中的女孩子,身心两方面都比一般人要成长得快些。

    但成熟的女性的胴体,对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却是一种强烈的挑逗,尤其是香君毫无抗拒的态度,也加壮了朝宗的胆量。

    城洞中虽不宽敞,但勉强够他们两个人躺下来,地下虽不平坦,但他们似乎并不在乎,香君只有在开始时为了那破身的痛楚而轻微的呻吟一声,以后就一直默默地承受着。

    她闭上了眼,似乎也在享受着那种生命的愉悦,但那不是肉体上的,她年纪毕竟还小,虽然身体已经发育了,但还没有成熟到能领会情欲冲击的快乐,她的愉悦是通于心灵的,一种奉献被接纳的愉快。

    就像是一个孝顺的孩子,跑到几里外的山上,采了一枚新熟的果子,回去献给她的双亲,看到父母吃着那枚鲜果时所流露的快乐,这孩子的快乐尤甚于她自己吃下了那枚鲜果。

    当他们二人,从激情中趋于平静的时候,外面的暴雨也渐渐地停了,居然还射出了一丝的阳光。

    阳光射进了城洞,使城洞中更光亮了,使朝宗能看清了她修长而细致玲珑的腿,如丝缎般光滑的肌肤以及抹在腿根处的那几滴贞红。

    这使朝宗为之一惊,也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件多糊涂的事。香君还是个清倌人,还是个未经人世的处子。

    固然,她是个歌妓,但歌妓的初贞是有代价的,尤其是像香君这样的名妓,梳拢的代价非数百金莫办,那只有豪客才能负担的。

    而他却糊糊涂涂的就把这颗新熟的禁果给摘来吃了。

    那要如何善后呢?这一刹那间,朝宗悔恨交并,不知将何以自处。

    但香君却很平静,很自然取下自己腰间雪白的绢巾,沾了腿际的血迹,平静地道:“侯公子,你至少应该知道,我交给你的身子是清白的。”

    “是!是的,香君,我真该死,我实在太糊涂了。”

    “别埋怨了,那也是我自己愿意的,否则就是拿刀子架在我头上,也别想靠近我。”

    “可是,以后你怎么办呢?”

    “我早就盘算好了,从昨天见到你之后,我邀你到我房中去,我就决定把我自己交给你了。”

    “香君,感卿盛情,只是我明天要回去。”

    “我也知道你明天要回去,所以今天我才不抗拒你,那是为了增定自己的决心。”

    “你的决心是什么?”

    香君笑了,慢慢地穿上衣服道:“你放心,我的决心可不是嫁给你做妻子,我知道你们侯家是世代书香,世家子弟,不会允许你娶一个歌妓进门的,我也没存这个指望,我的决心只是使我的一点痴心有个寄托。”

    “不!香君,像你这样美好纯洁的女孩子,我若能自主,我一定会毫不考虑地娶你为妻的,现在我也没放弃这个打算,我一回家就跟父亲说去。”

    “别去碰钉子,你有这颗心就够了。”

    朝宗当然不会去向父亲求娶香君的,他只是说说而已,但香君那种宽恕却使他感到惭愧,欺骗这样的一个女孩子,那是一种无可饶恕的罪恶。

    冲动之下,他握着香君的手道:“香君,我指天为誓,将来定不负卿。”

    香君非常的感动,轻叹了一口气:“侯侯郎只要你有这份心就够了,那也不枉费我一番痴心,将来的事谁也不敢说,我更是个身不由主的人。”

    “我知道,你是典身的,我替你赎身。”

    “赎身?侯郎,你知道我娘在我身上花了不少银子?除了八百两的身价银之外,这些年在我身上陆陆续续的花费也不下一千五百两了。”

    “要这么多?”

    “我的少爷,你以为要做一个歌妓是很简单的事吗?从十岁开始,就要学唱、学认字、学应对进退、察颜观色、学说话,甚至于穿着梳妆,涂脂抹粉,都由专人来教导,这些都是要钱的,最耗费的还是学喝酒、品菜,那都是真材实料,一点都不能假。”

    朝宗不禁咋舌道:“乖乖!照你这么说来,培养一个姑娘,倒比造就一个进士还要困难了,有些人从出世到进士及第,金榜题名,也用不掉二百两银子。我父亲有个学生,现在已经做知府了,他老子是替人做长工的,每年才五两银子工资,他就靠着这五两银子,供儿子读书,苦了二十五年。”

    香君道:“读书做官,还可以靠自己苦学,做一个歌妓,处处都靠人传授,非要花大把银子不可。”

    “那么替你赎身,非三千两不可了。”

    香君道:“那要看什么时候了,如果过几年,我也替娘赚下一些了,也许就差不多,如果是现在,五千两未必能使娘点头,她孤苦无依,把我当亲生女儿般养大的,下半辈子全指望着我了。”

    朝宗叹道:“那就没办法了,就算我能说动父亲答应我娶你,也不可能拿出五千两银子来为你赎身的,他虽然做过一任度支尚书,但并没有落下多少钱,而且大部份都在家乡置了田地,他说这是百年的基业,每年收收田租,有个一二千两银子,粗衣淡饭,安分渡日,可保子孙无肌寒之虞,他不会为我娶媳妇卖田地的。”

    香君苦笑着道:“不必去操这个心,我说过,我不想做你们家的媳妇。”

    “可是,我不能负你,你等我几年,我自己出来做了事,一定可以筹到为你赎身的银子的。”

    香君的目中射出了光-道:“侯郎,你这是真心话?”

    “若有半句虚言,天诛地灭,叫我不得好死。”

    香君毅然道:“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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