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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世上处女多缺货呀!我们点上了之后将会非常神气!”
“那根本是在方便男人!我不要!像烙印一样,还保证原封货咧!而你,在三十岁以前可以神气,到了五十岁以后就等着被笑老处女吧!”在妇女解放时代被摒弃的东西,代表那对女人有害而无益,如今倒要走回头路,标明自己是完封的印记!而且还是来自一个大女人之口,真是让人诧异!但原颖人早知道萧诺这人不能以常理来推断,她一切突如其来的怪点子全因为好玩且新鲜。
“找一天我非试试不可。”萧诺犹不死心。
原颖人连忙申明:“到时只要不拖着我,一切好说。”萧诺不置可否,突然又问了一句:“不知守宫砂点在男人身上有没有效?”“如果你的魅力够强的话,也许会有人愿意让你点点看。”原颖人只是在说笑。
但萧诺却当了真…
“那么,你的秦宴儒借我点一下好不好?我认为他有可能是处男…”
“萧诺!”原颖人尖叫!要不是她忙着脸红,说不定会跳起来掐她脖子。
“我直接问他,也替你的未来幸福确定一下保障的程度。如果他两年内没有上床行为,代表他健康情形不错,不必检查了。如果他从来没有,那更好!抱禧你得到一个干净的男人。”萧诺眼神闪亮,分不清是戏谑是认真。
但已惹得原颖人咬牙切齿了!
“我会先杀了你再自杀!如果你当真敢问的话!版诉我你不会做这种丢死人的事!”这是原颖人有生以来唯一可以称之为威胁的话。她不想吓走秦宴儒,不想让成为“秦太太”的美梦成空!可是这女人正在摧残她的幸福…
“还是你决定在新婚之夜问他?多可怕!要是他什么都不懂,连动作也不会,那你怎么办?看来你也不怎么明白其中过程…”
“你又知道了!”原颖人努力喘气。
“因为你的每写到亲热镜头时,一律以‘过后’或‘床帐中有情人儿正缠绵’来蒙混过去!真正过程完全没谈到,因为你不知道正确的步骤!”
“我…我…我…”原颖人口吃了起来,放大了声音:“你又好到那里去?总比你交代‘他们于是上床了’美丽多了!惫有,你第十七更好笑,上床的镜头竟是男女主角互殴,由阳台打回卧室,然后两人身体站不稳,倒在地上,哈!鼻青脸肿的两个人居然就交代那么三个字…**了!”
总而言之,两个“青春”出版社当红作家,最大的败笔都在于她们对床戏的镜头只会混,完全不明白个中滋味,所以不敢乱写。
萧诺理直气壮的反驳:“我又不是在写se凊,还要肉欲横陈交缠才满足得了读者口味!要看明白,不会去租翻译呀!描写之深刻足以让你欲火焚身!”
两人对看着,然后笑了出来。
“老天,我们在讨论什么?居然研究起床戏来了!”原颖人低呼。
“要是那天我们开始将**过程一一写明白,恐怕我们会被罩上一层黄色晕轮,当黄后去了!什么时候摸胸部,什么时候脱衣裤,什么时候…呕!”骗稿费也不是那种骗法!着墨在那种地方,反而忽略主角个性、情事的发展起伏。而且,说真的,挺呕心的!
原颖人托着尖尖的小下巴,深思道:“我看过许多,常是男女主角才相识,立即发生一ye激情的事,往后发展不是怀孕就是男方‘深深地’爱上了女方,千里追寻。巧得很,男的一定又帅又有钱,女的大多为灰姑娘。整本书只要是男女主角碰面,立即会**…无需言语…然后会发现,一本书里有半本描写上床过程,另半本在各过各的痛苦生活!完全没有真正认识对方。没有了解、没有感动与动心。动情原因完全建立在双方的好容貌上。好薄弱的理由!事实上我就不相信真正的感情可以在第一次见面时立即燃烧的!惫有吻!被一个不认得的英俊男人吻了能有什么反应?应该没有人会感到虚软触电,而是该觉得被侵犯而打回去!没道理!真的没道理!”
萧诺笑着嘲弄:“哟!没有那些作品的烘托,那能使我们鹤立鸡群?我们是多么感谢呵!可是…小姐,阁下似乎也写过一吻定情的故事哦!”
“所以被笑‘陈腔烂调’有理!”原颖人不介意的回想自己初期摸索阶段的作品,有点人云亦云,人写亦写的缺失。后来才深深明白,只有站稳自己的脚步,找出自己的信念,不要随众人潮流游走,写出个人特色,才有出头天的一天…只要凸出的理念恰懊合了大众的胃口,并且是他人所学不来的。
“为什么?萧诺。”
“因为一直没有人写出我想看的,没有找到与我有共鸣的作者来延伸我的理念!太多了!太多的作者沉浸在前人的巢臼中爬不出来,写着男尊女卑的故事,却强调自己是大女人!而故事中总是女人在为情受苦,崇拜着男人的自大狂傲,可以任意欺负女主角,极尽能事的误会、欺凌,以金钱控制女方,而女主角却是苦得半死、为爱受尽折磨。可怕的是,她还从头受到底,死也不变!甚至被打去半条命也无妨;到最后,男主角只要流下后悔的眼泪,藉酒消愁以表示后悔与颓废,归咎一切失常全是因为‘爱’,然后两人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如果作家再添一笔‘尾声’的败笔,强调男女主角生了几个儿女,取了什么名字,原本狂暴近似恶魔的男人居然提成了有点怕老婆的妻奴,任女人撒娇呼来唤去,而甘之如饴,然后事业多么辉煌、爱情多么伟大…老天!我看了就想昏倒!我不介意‘幸福快乐’的日子,但我介意作者凑字数的做法,没有必要的‘尾声’看得很恼人。我一直以为‘尾声’是用来贯穿全剧的伏笔以收画龙点睛之效;可是,有人这么烂用,实在教人看了生气。我高中时对有这种批评,想不到我的同学反讽我只会动口不会动手,写不出的人就不要批评人家;至少人家可以出书,代表某部份受到肯定。当时我心想也对!便决定要往界发展,并且扭转那种老掉牙的模式。即使我写的东西不受时下人欢迎,我依然要写下我真正的感想,为求一个平等!没理由在以女性消费市场为主的,尽写一些欺负女性的东西!我被批评为大女人,但她们并不明白,我只要求对等与公平,至少我不像有些‘大女人’作家专写一些女主角整死男主角的故事。那根本不叫替女人出气,反而更诋毁女人!想不到,我会有这么多共鸣者,封笔也甘心了!至少我让某些人重新修正了对的观感与对爱情的想法。”
真的是心有戚戚焉!说到,即使她们笔法各有不同,至少的理念是相同的:为了想给读者不同的东西,以更多的角度去看待事情!
她们尚在用力的努力当中,即使影响力微乎其微,可是,这份理想,矢志不变!
“你知道吗?你让某些作家变得很难生存!大罪人一个!”原颖人想到新一代作家早已取代了更早几年以前作家的位置。要不是她够稳固,早也被淘汰掉了!读者多现实呵!可是读者的现实正表示他们变聪明了,不再盲目的来多少接多少,不抗议也不选择。对市场也是件可喜的事;这么一来,每个作家都兢兢业业的努力,不敢混水摸鱼,努力创造自己的风格,如今谁还敢说是女工看的书?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也能列入排行榜中,被正式承认为的一种。至少,至少不要再让‘大人’以为对青少年有百害而无一益。”
萧诺豁达的看向蓝天,吁道:“如今我这‘后浪’已快消褪为‘前浪’了!总有一天,我也会在另一波新潮流中变得很难生存,然后出新一代接替了我们一直努力的,永远生生不息!我多盼望呵!希望咱们的后辈更加出类拔萃。一旦我褪去作家身分,只是一个读者时,能是个幸运的读者。”
原颖人点头。
“是啊!就像每位好读者,天天跑书局,期待发现好作家又出书了!如获至宝的买回去,边走边拆边看边笑,那种对书的狂热,是身为读者的幸福!”也是身为作家的骄傲!在生命的过程中,知道有人曾对自己这么狂热过也就够了。该退开时,更要有欧阳修的精神…提拔出大文豪苏东坡,而不挡其路。
“当我们不再写作时,结伴去养老如何?我买间屋子住你家隔壁!”萧诺问。“好呀!当我们走不动时,还可以差我的子子孙孙去替咱们买来看!”原颖人几乎已能看到彼此白发苍苍却仍沉迷的模样。忍不住大笑出来!
在二十八年的岁月中,罗京鸿从不相信幸运的自己也会有哀鸣不幸的一天!
近一星期以来,他殷勤的跑两位大作家的香闺,很体贴的、很认命的自动买来一些民生必需品,并且很不甘愿的收下她们塞来的银两与小费,降格为送货生!但那是不打紧的,至少还可以进屋去!倘若他事先没打过电话,没有经过她们同意而前来的话,存心给她们一个意外的惊喜,其下场是“意外的被轰出来!”即使买了再多好吃的东西也没用!她们拒绝任何意外的访客,如果他硬闯,必然会受到意外的伤害…虽不一定,但还是别冒险得好!免得意外的死于非命。他耶!大帅哥耶!
可是,也许“有效期限”已经过了,大帅哥已不吃香了…罗京鸿开始悲惨的自怜!
以前只应付一个原颖人绝对是绰绰有余的,可是谁叫他多事的扯入一个萧诺!让那怪女人也站在同一阵线的对付他,让他挫折到几乎对自我人格怀疑了起来!
只有在公司女职员的爱慕眼光中,在酒会众多秋波中才找回一点点自信!否则,他真的快在胸前挂一面镜子,随时看看自己是不是变成了猪八戒?否则那两个平凡女子为何会视他如垃圾?他耶!有钱有貌的名公子耶!唉!
今天的宴会是一些大学教授的聚会,他会前来是因为主办人是父亲,而且他要当大妹的男伴。
罗素是个大美人,完全承袭了其父的数理头脑,居四兄妹中的翘楚,非常的实事求是。二十七岁了!研读完硕士后打算到德国进修;一生如果有七十年,她早已规划完毕,每一步每一步,她都已仔细算过。他不能说她是冰山啦!只是她也有些怪就是了,大概有某方面天才的人都会有某方面的严重缺乏。
读数理的人都偏重理智与实际,所以她没有任何浪漫细胞,不过外表的美丽让人看不出来她没有任何女人味的迹象。
“你没穿高跟鞋!”罗京鸿直直看向大妹礼服下的马靴。不必说别人了,自己家人中就出了一个不正常的。
“如果穿高跟鞋会让我站得更稳,我会。”罗素奇怪的横他一眼。
“那你又何必穿高统的?”
“因为即使被人踩到也不会掉鞋子。”
瞧!多么实际!若不是因为有很多佳丽正在偷偷对他传送爱的电波,他真的会向天花板翻白眼。
“明天我与秦宴儒有约。”罗素突然这么说。
“然后呢?”罗京鸿不感兴趣的问。
“我要你带原颖人来捉奸,不然拍下照片,造成他们误会分手也好!”
“人家是的,才不会那么好骗!天才美人,你这个不的人恐怕不知道,这招式是破坏感情技法一百招中的最烂招,电影里已演过一百遍,电视中演过一千遍,里写过一万遍的超级烂招!没有人会那么好骗了。”他叹了口气,感情智障!不知这一招打那学来的。
罗素以看笨蛋的眼光看他。
“用招式也是要看人的。以秦宴儒那种忠厚的男人而言,很少会在有女友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约会。明着说要讨论内容,实则让你拍下照片,这就是证物。只要他们感情一有不合,我就可以带他去喝酒,然后让他**,到时不娶我都不行了,那个老实头,不会再敢有二心。”
天呀地呀!哪一出肥皂剧呀!
“也就是说,你要当中的坏女人就是了?”
“演一出戏,却创造出台湾首位数理天才儿童,造福全人类,我的牺牲是值得的!”
天才的反面是白痴,天才与白痴只有一线之隔!天才与白痴根本是同义名词!
罗京鸿觉得自己没力了!懊吧!懊吧!他也来做一次坏人吧!也许到时有千分之一的机会可以得到美人投怀的好事!即使微乎其微!
看了十来之后,他才知道这招式有多烂!他觉得自己也快被白痴同化了!惫是果真计穷了,什么都好?
其实他并没有爱上原颖人,可就是不甘心放下。而且执着了数月之久,看到她愈来愈美,但那光影却不是因为他,不禁备感不甘。不甘心她会看上平凡没钱的秦宴儒,而不是他!
也许…他当真有些喜欢她?不不!急急甩掉那想法,见到一个名媛向他走来,他连忙迎了上去,展现翩翩的风度;见到她的狂喜与羞却,是他身为俊男一生的骄傲!他何必喜欢那个会践踏他自尊的平凡女人…即使身材非常好。唉…看不到的骨头总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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