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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年轻人离家出走,最理想的去处该是什么地方呢?
遥远的天边是起伏的群山,山中有一片人烟罕至的森林,森林深处豁然出现了一汪湛蓝的湖水,一楝散发着树脂清香的白桦小屋伫立在湖边,里面有洁净的床单和松软的枕头,桌子上还有一盏温馨的老式油灯。
水当然是饮之不尽而且纯天然的,吃的呢?烤鱼片、浆果汁,外加清炖蘑姑汤,想象力再浪漫一点:每天清晨,都有一位可爱的小仙女从林中姗姗而来,送来一篮子凝着露珠的甜草莓。
让书本和考试见鬼去吧!让老师和学校见报去吧!让父母一天天看着照片流泪,一遍遍陷入深深的自责,一辈子为失去爱子而痛苦吧!
这可不是白日梦,因为李如冰已经全部实现了,而且每一项都超过了最大胆的设想。
在残酷的七月,李如冰尽管使出了全身解数,依然高考落榜了。为了逃避父母的责难和亲友的白眼,他离家出走,最后落脚在一片深山老林里。
长白山,满人和朝鲜人心目中天神的居所。在这里,无数的悬崖峭壁倚天而立,层层的怪树枯藤盘根错节。很多险峻地段,连积年的老采参人也望而生畏。不赳过,进来不容易,想要出去也就不那么自由了。
作为一名临时护林员,李如冰如愿得到了一个吱嘎作响的木屋。不过,他不是这里唯一的住户,除了屋顶的一窝斑鸠外,熊瞎子也时常来串串门。每到这时,他就只好抱头鼠窜了。说李如冰是个胆小鬼有点过分,何况他还配有一支防身的猎枪呢。但是每个护林员都明白,林区的管理条例看似多如牛毛,核心精神却只有一个:剥夺了人类开枪的权力。
寻求清静的李如冰很快就失望了,森林和都市看似水火两极,事实上却有着惊人的相似,那就是:黑夜要比白天更喧嚣热闹。一听到猫头鹰冷笑一般的叫声,李如冰浑身就起一层鸡皮疙瘩;而狼群在月夜里长嚎时,他恨不能像刺青一样将全身缩成一个圆球。
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自然是神灵故事诞生的最佳温床。可是听老护林人讲了一夜的老树妖、狐狸精和黄大仙的传说,李如冰唯一的愿望就是对方千万不要看上自己。没错,妖精变成的美女个个妖烧風骚,问题是:在她们眼里,俊男帅哥不过是采补修炼的工具而已,一旦完事,就翻脸不认人了!
最后,差点忘了一点,长白山上也有一个湖——天哪,千万不要再向李如冰提什么湖了!要知道,长白山天池是世界上最深的高山冷水湖,最深点四百多米,就算把东亚第一高楼!台北的一 一大楼丢进去,也只够格当个水下暗礁而已。
白天,这里湖光山色相映衬,真是气象万千。可是一到夜里,湖水就变得像梦魇一样幽暗诡异,连星光照在上面也泛不起半点光亮。
更让人惊骇的是,自清朝乾隆以来,民间就传言天池中有水怪出没,地方志也多次记载了类似的内容:一天晚上,山民耕地的牛失踪了,天亮后,众人循着血迹找到了湖边,才发现沙滩上只剩下一具白森森的骨架。
来到长白山不久,别的先不说了,李如冰至少觉得自己的中文水平提升不少,尤其是对成语的体会更是深刻,比如“披荆斩棘”、“跋山涉水”还有“度日如年”什么的。当然,话又要说回来了,护林人虽然在蓝领中也排不上号,但也不是一点好处也没有。
李如冰在父母眼里也许是个难成器的不肖子,可是他并不认为自己是块扶不上墙的烂泥。比如,他从小就喜欢天文,甚至到了痴迷的地步,不管走到哪里,随身面都要携带自己的简易天文望远镜。长白山是中国大陆少有的几片未开发的净土之一,可是个观星的绝佳去处。
除了这一点,李如冰最大的也是最出人意外的收获,就是学会了喝酒。在白山黑水之间的广一义土地上,一个不会喝酒的男人比失了身的闺女还让人瞧不起。李如冰第一次喝酒是熬不住夜晚的寒气,在老护林人半劝半灌之下勉强呷了一口。不过,他惊喜地发现自己的肝脏竟然毫不抗拒这种辛辣的饮品,而且越喝越来劲,一口气干掉半瓶烧刀子也脸不红心不跳的。
人家都说酒量是遗传的,可是李如冰不信,因为从小到大,他从没见父亲沾过一滴酒。
由喝酒想到了父亲,这么看来,即使口中不承认,李如冰还是有点想家了。现在,长白山下是瓜果飘香的丰收季节,而山上已经寒意袭人了。天池的游客也日少一日,等到老北风刮起来,漫长的冬季封山期就要到来了。所以,李如冰必须为自己的去留做一个决断了。
这一天,好不容易熬到了换班的时候。李如冰一身疲倦地从山上走了下来。没了客源,天池边的酒店也纷纷歇业了,只有一家名叫“上青天”的饭店还开着门。李如冰走了进去,点了小菜和烧酒,然后在空无一人的餐厅里找了个座位坐了下来。
阴冷的下午,黯淡的景况,一个人年轻人喝着问酒,心里真有种说不出的滋味。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李如冰突然发现有一个人在盯着自己的脊背。
一个美艳的少女就坐在后面靠窗的座位上。她脸庞容长,身材瘦高,皮肤是一种接近象牙的白誓,乌黑的长发在头顶上梳成了小巧的发髻。一双凤眼似喜还瞋,两道细眉斜飞入鬓,秀挺的鼻梁透露出隐藏的倔强,脖颈却柔软顺长如高贵的天鹅。这是一个典型的东方美人。
如果一定要吹毛求疵的话,唯一的缺憾就是她的嘴略大了一点,所以涂上了浓艳的口红,还精心勾勒出了上下唇线,使之看上去圆润饱满一点。
在朝来寒雨晚来风的萧瑟时节里,她依然一袭长裙在身,仅仅在肩头加了一件貂皮背心。
李如冰惊异于此时此地竟然有绝色佳人出现,而更感到惊讶的是:自己的眼力一向很好,又守着饭店的门口,却没看见她是怎么进来的。
她在喝咖啡。不过看得出来,对于这种甜得腻人的袋装货,她没有一丝品尝的勇气。小杓子在她的手指中轻巧地绕着圈子,就是放不到唇边。说到底,女人喜欢泡咖啡厅,十之八九不过是喜欢那种氤氲的气氛而已。
看到李如冰转过了头,她的目光也不闪不避迎了上来。那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就像开bmw 的贵妇人看着路边一条流浪狗。两人对视了不过十秒种,李如冰就受不了了,她的眼眸里看不出任何表情,只有一种视若无物的冷漠,这比怜悯、厌恶更让人感到屈辱。
李如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桌上的劣质白酒,还有烩土豆丝和炒蚕豆,才真实地感受到了什么叫做“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不过,他可不甘心就这样轻易认输,于是压着嗓门,伪装粗野地低吼了一声:
“干嘛死盯着我看?没见过男人吗?”
长裙女吓了一跳,连带着杯中的咖啡也差点洒了出来。不过三秒钟,她立即恢复了优雅的仪态,先拿纸巾仔细揩了揩纤纤玉指后,才语带轻蔑地回了一句:
“就你― ― 也算个男人吗?”
李如冰万没想到那两片薄嫩的嘴唇吐出的话会像匕首一样尖利,一口酒没咽下去,忍不住大声咳嗽起来,连脸也惩得通红。对方说得没错,虽然李如冰头戴狗皮帽,身裹厚棉袄,腰系铜环宽皮带,脚蹬牛皮大头靴,和一个常年走山的人没有什么两样。可是,他嘴上的绒毛才刮过两次,一脸稚嫩的学生气更是蒙层布也遮盖不了。
而更让他心灵遭受重挫的是,按照普遍一致的看法,一个男孩子要想升格成为真正的男人,只有两个办法:一是征服一个女人,二是把一个少女变成女人。这两种途径对李如冰来说,都像镜花水月一样虚幻飘渺,因为在长白山上,他的视野里找不到男女,只有公母和雌雄。
这个美女实在太难惹了!说出来的话就像铁索横江,让你上不得,也下不得,怎么理解都不对味儿。眼见不是对手,李如冰决定立即溜走。没错,如果刚才那句话不算唐突佳人的话,现在还不自惭形秽,那就连起码的教养也没有了― ― 他虽然
沦落到这步田地,可毕竟出身于一个传统观念很强的家庭,他可不是街上的流氓小混混呀!
“站住。”女郎又开口了,她虽然只吐出了两个字,却有足够的魔力让李如冰迈不开腿。
“你是干什么的?”
李如冰转过身来,心又跳了一下,因为他看到她的桌上摆着一个放小饰品的丝袋,上面分明绣有“香港科技大学研究所”这几个让人刺心的字眼。于是,出于某种说不出口的心理,他语带讥讽地回答道:
“我不过是个小小的护林员,以前的叫法是 山大王 ,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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